——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据辽沈晚报报道,辽宁凌源市有一座近三百年历史、保存完好的清代古宅被拆除,面对民众的不解与媒体的追问,当地文保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普通民宅,非名人故居,无保存价值。
显然,一座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宅,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却因为无名人居住过而被拆,这样的解释即不合情又不合理。第一,放眼全国,可能有许多这样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古建筑,但对于凌源当地来说,这样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是硕果仅存,在当地有着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第二,这样的古建筑就像是一部活的教科书,对于了解当地历史文化、研究清代的建筑风格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三,“非名人故居,无保护价值”的说法过于牵强,古建筑保护,不单单是将“名人居住”作为保护的唯一依据,还包括建筑本身的艺术性,以及在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象征意义。讽刺的是,名人故居也不是拆不得的,不也有媒体报道,开国元勋刘亚楼上将东北故居遭强拆的事件嘛。可见,非名人故居只是一种说辞罢了。
那为什么我们的文保部门在古迹保护上频频失招呢?重点在一个字:利!古宅为什么可以随便拆,因为没名人居住过,就无法开发成景点,赚游客的钱。那有过名人居住过的古宅为什么也会被拆?因为挡了开发商发财的路。然而,这种当地政府急功近利的理念,不法商人贪图小利的做法,是对历史的亵渎,文化理念的丑化与扭曲。
文物古迹是活着的历史,人类保护文物,目的就是逐步还原历史,探究先人给予我们的丰富遗产,不断充实民族文化。因此,作为一个拥有庞大文物古迹的国家,我们不仅仅要从国家层面保护它们,也应该动员社会的力量,引导民众形成保护文物古迹的理念,将其作为全社会尊重历史文化的重要一环。首先,将文物保护保知识引入课堂、家庭,普及于社会生活中。其次,用科学的方法,现代化的手段管理保护、修葺文物古迹,再辅以法律、制度的保障,严厉打击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最后,打破“逐利”至上的思想,将历史承载的理念植入到各地发展的大方向中,把历史文化的传承与重塑看作是综合发展的重要一环。
文/边城(内蒙古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边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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