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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沦为无偿顶岗,该有人管管了

来源:红网 作者:肖艺涵 编辑:夏熊飞 2016-10-03 00:04: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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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早上7点30分,闹钟在十人间的宿舍里回响。起床,洗漱,胡乱抓一把头发,杜立明大步冲进车间。在这里,他的身份是广东东莞一家手机制造业流水线上的一名主板搬运工。而在一周前,他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的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到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

  在现在的学校制度里,无论是中专、职业性院校,还是大学,实习都是学生在学校的要求范围内要做的一件提前进入社会,进入与自己相关工作岗位的一次机会。一般学校都会在学生大三或大四之际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以我校新闻专业为例,到大四后实习也是在学分计算范围内的一件大事。就算学校没有主动为学生提供实习的岗位,一般在寒假或暑假,一些有远见,有头脑的学生,会主动地寻求实习的机会,从而让自己得以锻炼,把自己所学用于实践。

  但是,近年来有关学生的实习,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就如同新闻中所报道的事件,疑点重重。

  新闻报道中提到,实习学生都是来自外语学院,而在这座工厂中却干着“主板搬运工”的工作。首先专业并不对口,而且在工厂中干的也是只靠体力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实习的初衷,是为了让学生学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只需出力的实习,外语专业的学生到底能够学到什么,难道只是为了“锻炼身体”?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规定》还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这样来看,该实习单位的行为,明显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这样的“实习”,其实也不能叫做实习。学生只是充当了“免费”劳动力的角色,而且是在学校的要求下,无偿打工。

  既然国家对学生的实习有着明文规定,那么相关的工厂企业就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门,也应该对这种现象引起重视,对实习领域的乱象进行治理,更好保护学生的权益,避免学生成为部分企业、学校的“赚钱工具”。

  文/肖艺涵(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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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艺涵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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