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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铁不成钢”不是体罚学生的借口

来源:红网 作者:于海新 编辑:夏熊飞 2016-10-14 0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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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凌晨,有网友发帖称,广安市前锋区某镇初级中学初一某班部分同学因未完成英语作业,被英语老师“请”上讲台,要求面向班上同学下跪并打自己耳光,7人逐一“完成”处罚后走下讲台。面对记者采访,要求学生下跪的老师则表示恨铁不成钢,情急之下做出了过激之举。(10月13日 新华网)

  学生顽劣,老师诉诸暴力本就不可取,更何况还是精神、肉体的双重惩罚。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除此之外不能屈膝,还有一句话叫做“打人不打脸”,下跪、自扇耳光都是对学生人格和尊严的侮辱。下跪的是孩子,矮化的是师德;打的是学生,疼的是教育。再恨铁不成钢,也不能以爱之名,行背德之事,况且学生在“体罚”后是“知耻而后勇”还是“破罐子破摔”,老师能否拿捏得准?“恨铁不成钢”,不过是欲盖弥彰的遁词。

  体罚陋习一直存在,每年被媒体曝光的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不在少数,《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也明确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体罚”却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疾,原因何在?

  一方面,应试教育制度下教师们面临巨大的班级分数排名压力,且往往直接和自身的工资奖金、职务职级挂钩,很容易产生焦虑情绪,这种焦虑情绪往往会转嫁到学生身上,从而对拖垮全班成绩的“后进生”,做出非理性的惩罚冲动。其实,这样的惩罚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让更多学生产生厌学、厌师情绪,激化师生矛盾,形成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理念抱残守缺,忽视教师师德培育。从前的教育观念,“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才”,到现在仍被大部分学校奉为教育“信条”,部分学校对于老师打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默许的态度,是对“体罚”的变相鼓励。当前的教育常态更需注重师德培养,从“师本教育”向“生本教育”转变,心理学上著名的“罗森塔尔效应”表明,老师对学生的评价和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对于学生评价应该引入“私人订制”模式,才有可能激发每个孩子的潜能,实现“后进生”的转化。

  再者,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虽然有“禁止体罚”的相关法律条文,但仅仅停留于“禁止”,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且以行政处分为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怎样算情节严重,并没有明晰的法律界定。“违法”成本低,也是“禁止体罚”长期难以执行的根源所在。

  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侵犯,即便出于教育的目的,也可能对孩子今后的发展产生严重的生理或心理伤害。加拿大曾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曾被“体罚”的受访者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一系列数据让观者心惊。因此,体罚当止,而且刻不容缓。

  文/于海新

来源:红网

作者:于海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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