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1月15日,一场名为“丢书大作战”的活动在北上广三地同时上演。约1万本图书被“丢”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地铁的座椅、角落等地点,等待经过的人们捡起、阅读。黄晓明、徐静蕾等明星也纷纷参与其中,活动很快在网络上引起热议。(11月16日《人民日报》)
人们对这个活动的看法,分成了截然相反的两派,在网络上争执不下。支持者认为这样的活动可以让知识流通,可以唤起人们的读书热情,不少人也主动加人“丢书”队伍中。但相比之下,持批判态度的人更多,他们认为这个活动醉翁之意不在“书”,而在参与者装文艺,明星作秀,商家营销。热热闹闹地办了活动,新老媒体争相报道,丢下的书不一定有人读,主办方新世相却实实在在地“火”了。
“丢书大作战”,究竟是知识传播还是商业营销,其实没有那么重要。移动互联网给传统的出版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人们宁愿刷手机,也不愿意多读书。在传统出版社不景气的情况下,罗振宇创办的互联网知识性脱口秀节目“罗辑思维”却大放异彩,借助自媒体营销方式,2015年的图书销售额达到了1亿元,远超过一个中型以上的出版社。通过借助互联网的连接,他建立了自己的社群会员体系,志同道合的书友们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分享知识。可见,互联网营销和知识传播不仅不是“势不两立”,还可以共存共荣。
现实生活中,商业和文化本身也无法完全割裂开来。去年《百鸟朝凤》出品人为了让影院经理增加电影放映场次,不惜下跪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这部电影拍得不错,但好东西还需要有人看才能体现价值。没有做好前期推广,只能用下跪来求放映场次,这也是无奈之举。借着“丢书大作战”,主办方新世相扩大了影响力,不少社交媒体平台也发文章“蹭热点”分得了一杯羹,获得更高点击量。但也正因为这些社交媒体平台的关注,又反过来促进了这次活动的传播,让更多人关注到地铁上的阅读。
在一个追求共赢的社会里,商业营销并不应该是一个贬义词。通过“丢书大作战”,让更多人参与讨论地铁阅读这个话题,就是一件好事。把公共场所的图书漂流和社交结合起来,建立人们的精神联系,营造出社会阅读氛围,远比讨论谁在这场营销中获利更有意义。
“互联网”催生分享经济时代到来,把自己闲置的图书拿到公共场所漂流,也是分享思维的外在表现。漂流图书本身没有问题,但在地铁上丢书,是否会让挤占地铁中的有限空间?是否会导致在地铁里丢宣传广告等鱼目混珠的行为……这是活动主办需要考虑的问题。若能在地铁站划出特定区域投放书籍,解决好“丢书”活动中的秩序问题,有商业气息的“丢书大作战”也不该成为人们讨伐的对象。
互联网时代,文化的繁荣需要商业资本和社交媒介的推动。用更宽容的心态看待知识传播和商业营销的互嵌,文化与商业才可能实现双赢。
文/班志斌(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班志斌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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