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警”微信2.0版移动互联网交管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上线以来,温州市民普遍认为该平台的功能越来越丰富强大了。市民通过“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12月15日《浙江日报》)
浙江温州交警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引导和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互联网时代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手段,也符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思路,这种方式不仅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治理效果,也编织一张群众监督和举报的网络。可以说是治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招妙棋。可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也应该做好举报者的隐私保护工作,这样才能让举报者没有顾虑,大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违停是交通违法顽疾,这种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流动性和变化性,依靠交警的力量显然无法面面俱到,这就导致一些违停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处理,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着公众出行,也损害着法治威严,如今,温州交警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发动市民对违停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这种方法不仅可弥补警力不足的缺陷,也可以对交通违法形成监督和震慑,市民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就可以拍照上传微信平台进行举报,这种行为,相当于每个人都是交警,都可以对交通违法说“不”,通过举报捍卫法治威严,可是这种举报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首先,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举报,毫无疑问地会涉及到隐私问题,一方面是违法司机的隐私,违停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者有着基本的隐私权,将违法者的照片直接上传到微信平台,无疑是对当事司机隐私权的一种侵犯,这种举报行为很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到那时,就得不偿失了。
再者,对于违法车辆,举报者除了拍照举报,还会给司机留一张“举报告知单”,虽然不清楚这种“举报告知单”具体涉及什么项目和内容,但是如果暴露出举报人的身份信息等,无疑会对举报者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也增加着举报风险,可能削减和挫伤公众的举报热情。因此,还要做好举报者的隐私保护。
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违法治理的一条捷径,这种发动群众的方式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甚至一劳永逸的效果,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应该做好完全设计,不仅要保护好违规司机的隐私,也要保护好举报者的隐私,举报违停别违法,这样才能确保这一制度的生命力。
文/朱丹
来源:红网
作者:朱丹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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