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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判决”不值得过度推崇

来源:红网 作者:品岢 编辑:林旻煜 2016-12-17 0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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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最近,一份“诗意判决书”在网上走红。在处理一对夫妻的离婚官司时,该判决书使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等诗句,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引起网友广泛关注。(12月16日人民网)

  长期以来,法院的判决冷冰冰,引用的法律干巴巴。多少是是非非都要法院来“一锤定音”。正是有了这种判决的冷漠,才使得法律有“温度”。因为“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这种“温度”的核心在于对每个人、每个案件的公平,并且让每个人都感受得到。

  “诗意”判决书引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等诗句。有人说判决更人情、更人性、更温暖。它即有“诗和远方”的意境,也有法律的公正公平,还有判决的效果——官司当事人没离婚并且后来也没提出上诉离婚。

  有诗意并不代表判决对当事人有实质性的影响。就判决本身而言,如果没有在中间穿插的“诗意”,而把这部分全部删掉,判决的核心其实是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不予离婚。判决下来,当事人就应当执行判决,不能离婚。判决有没有“诗意”,当事人都得执行,更难说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再提出离婚与“诗意”有关。夫妻双方的好合,怎么会去纠结判决的“诗意”?

  其实,各国的判决书都有相对固定的格式和法律用语。正是判决的严肃、严谨、严格,法治才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也被人们广泛认可和接受。这种确定性才使得判决书有了“生命”,长期一成不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判决书还是一份不合格的判决书,至少是不规范的判决书。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们的审判就是无情无义。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案件为例,法院可以庭前调解,其中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这些庭前庭后的工作难道没有温情,没有温度,没有人情?

  一言以蔽之。一个好的判决本身就温度,充满了正义的力量。而诗意代替不了“法意”,并不值得过分推崇。

  文/品岢

来源:红网

作者:品岢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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