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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戒网瘾不能仅靠网戒学校

来源:红网 作者:吴忠祥 编辑:林旻煜 2017-01-09 0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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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们尝到网络“红利”的同时,也令部分人因为沉迷网络而染上网瘾,这其中不乏心智还未健全的广大青少年。

  就在7日,《法制日报》报道了有关网瘾少年的文章——《中国拟出台新规 电击、体罚等戒网瘾手法有望彻底消失》,文章披露了黑龙江网瘾少女陈某某从网戒学校出来后弑母的事件,令人惊愕之余,也向社会提出了一个新课题,那就是戒除青少年网瘾,仅靠网戒学校是否还能行得通?

  曾经我们都有这样的习惯思维 ,问题少年送到“特殊学校”,网瘾少年送到网戒学校,认为这样就是进了保险笼子,万事大吉,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办法。

  我们再回到这篇报道,从中可以看出,截至2016年6月,我国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约占全国网民23%,达1.6亿。调查显示,有90.1%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深受网络影响。不仅如此,七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是因网络而起。由此看出,网瘾少年的泛滥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而仅靠几所戒网学校,又怎能承载家庭之痛、社会之责呢?

  令人感到可悲的是,网瘾少年即使到了网戒学校,遭遇的却是网戒学校各类“大显神通”的殴打、电击、药物、体罚等暴力“待遇”,这种明显失当的教育手段,很可能让这些未成年人的情况“雪上加霜”,黑龙江网瘾少女陈某某弑母,难道仅仅还是个案吗?

  正如“小马拉大车”一样,单靠网戒学校承载青少年戒网瘾的重任,显然已是力不从心,这一课题就是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体制,打造一个家庭、学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共同发力的教育网络。可喜的是,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管理体制,厘清了家庭、学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的职责。我们有理由相信,治理未成年人网瘾的顽疾即将迎来曙光。

  文/吴忠祥

来源:红网

作者:吴忠祥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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