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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受害人3-5成是未成年”谁之过?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林旻煜 2017-04-13 0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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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近日向中青报记者介绍了性侵案例的现实状况:我国大陆地区虽然还缺乏准确的全国性调查。但他在部分县级地域调查发现,不少地方所有性侵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比例已经占到3到5成,因此儿童被性侵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未成年被性侵的案件屡屡发生,特别是在一些农村,留守女童的监护存在巨大的风险,留守女童遭受性侵现象较为严重。更让人担心的是,农村人比较“爱面子”,家长发现了自己的孩子被性侵后,往往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要么忍气吞声选择沉默,要么选择私了。

  由于孩子被性侵后,绝大多数家长选择了沉默,不仅对孩子的心灵受到了重创,而且也使一些不法分子越来越张狂。时任云南文山州小学教师的张洪辉在两年左右时间内性侵17名学生;原宁夏灵武教师黄振兴性侵12名女童……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让人不得不问,这到底是谁之过?

  在教育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由于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很多孩子防范意识不强,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村的孩子,这方面的防范意识更弱。一些不法人员用一点小恩小惠就能骗得了孩子,使孩子不向家长诉说。而在一些农村,由于受到性侵的孩子会被人歧视,受害人会遭受到来自社会的二次伤害。因而,报案率很低。有关资料显示,已经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件与实际发生的被性侵案件的比例大约在1∶7,报案的案件更只是冰山一角。

  为了避免儿童遭受性侵的悲剧发生,一味要求儿童提高防范意识并不现实。许多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实际上与我国对性侵者的打击力度不够有关。可喜的是,我国法治建设在此方面正在不断努力。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换言之,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受害者在21周岁内的追诉都是有效的,这无疑是一个好的法治突破。

  文/胡建兵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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