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12时许,秦皇岛海港区金贝贝幼儿园幼儿学生陈某诺午睡不遵守纪律,被老师孙某抱出寝室,孙某不顾其他教师劝阻,在楼道的凳子上对学生陈某诺推搡撕扯,致其摔倒在地,脖颈处被划伤,身上多处皮肤青紫,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5月28日澎湃新闻网)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即使出自于良好的意愿,教师对学生也不能为所欲为。
然而,法规的明令禁止,却未能挡住某些人乱伸手。仅以近期而言,曝光的体罚事件就不少。譬如,山西隰县一教师体罚学生致其受伤,公安机关介入;山东临沂一小学生跪着上课多日;上海一幼儿园教师疑长期体罚,孩子称被老师掐脖子。
现在的“熊孩子”的确不少,教师“如何管”的分寸也确实难把握。然而,动辄拳打脚踢、揪头发、打耳光,甚至用棍子打、用针扎,这样野蛮残暴的行为,施加在十几岁、甚至几岁的孩子身上,与其说是用惩戒教育学生,倒不如说是教师在显示权威、发泄情绪。无论怎么看,恐怕都不能说是真正的教育。
教育离不开惩罚,但惩罚应当是善意的、适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孩子完善自己,绝非是无限制的肆意而为。当前,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导向,强化师德建设,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入校;二是立“规矩”,制定明确的标准,划出禁止踩踏的“红线”;三是对屡屡违规者从严追责,用问责力度的提升形成震慑。
从本质上说,教育就是一门爱的艺术,它最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当遇到学生调皮时,老师,请你三思而行,切莫迷信“拳脚功夫”“棍棒教育”。要知道,“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文/袁华
来源:红网
作者:袁华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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