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欧洲刑警组织和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的联合报告称,全球约八成假冒伪劣产品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但业内人士指出,在全球范围内,假货的统计尚缺乏科学方法和权威数据,所以这一数据并不准确,但他也承认,假货猖獗、侵权贸易确实是一个全球性问题。(6月28日 新华网)
假货就像是附着在市场经济身上的一块腐疮,上点药会好些,而一旦停药就会腐烂得更快。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层面,打击假货的指令、行动并不少,也传过不少“捷报”,但往往是雷霆行动一过,假货再次卷土重来,假货治理陷入死循环。
假货治理难,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制假售假利润可观,在某些行业甚至是一本万利,背后是强烈的利益驱动;另一方面,刑罚不够严厉,打击成本过高,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者制假售假的气焰。根据刑法,制假售假案值5万元以下没有刑事责任,5万元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样的惩罚力度,显然与制假售假所带来的高利润不相匹配,实质上是降低了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
对症下药,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显然就是比较务实的选择。今年三月份,马云在微博上发出“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的呼吁,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其实是说,模仿酒驾入刑的做法,制假售假也要入刑。它看的是有没有制假售假这种行为,而不是金额的多少。如此一来,在“制假售假=入狱”的情况下,刑法的威慑性将大大提高。
在很多领域的治理上,都有人呼吁模仿酒驾入刑的做法。食品问题频出,有人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食品安全”;污染问题屡禁不止,有人呼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污染”。而这些呼吁,本质上无非就是要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刑罚力度,将威慑性最大化。
也要看到,由于电商经济的发展,商品的买卖形式发生了变化,线上交易流程更复杂,也更容易弄虚作假。所以有一种论调认为,是电商放纵了假货的横行,要提高对制假售假者的执法力度,平台责任同样不能轻纵。
作为市场主体,电商平台当然有保障商品质量的责任,但说其放纵了假货,并不是负责任的说法。要知道,电商只是一个商品交易平台,它有审核商品真假、质量的责任,但它并不能阻挡商品在生产环节的造假行为。电商只有有限责任,假货横行的责任主体,在线下。电商有治理责任,但主体责任在公共治理部门,所以,“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假货”,靠的是公共治理部门。
归根结底,立法也好,平台也罢,抑或具体的执法机关,打击假货,无非是力度的加码。刑罚严厉了,齐抓共管了,假货就无所遁形。
文/王言虎
来源:红网
作者:王言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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