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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环境问题不能矫枉过正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王俞 2017-08-24 00:06: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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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问题整改是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面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如何落实客观科学、合理合法的整改措施,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的有机统一,既不矫枉过正,又不失责任担当,更是考验地方政府领导智慧和决策能力的试金石。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今日举行的环境保护部新闻发布会上再三强调,“所谓‘一刀切’,从来就不是环保部的要求”。有媒体报道,有的地方在环境问题整改时采取“一刀切”方式,整改中存在认识不到位、方法简单片面、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引发各方关注。(8月22日人民网)

  时下,根据国家“五位一体”发展战略,绿色发展、保护环境已然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头戏。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刚刚起步,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还有待根本解决的背景下,各个层级的全覆盖常态化环保督查,更是给地方政府带来不小的压力。从全局的角度看,地方政府都能按照国家战略布局把环保责任扛起来、抓落实,总体环保效果有目共睹、群众满意。

  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地方在治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为环保而环保的现象客观存在,引起群众不满。比如,有的砂石不准开采了,砖厂不准生产了;有的一律不准搞养殖了;一些地方的洗衣店、洗车点都得关闭;更有一些地方餐饮店、馒头店、饺子铺都不准开业了;甚至于还有连门窗生产都一律关停的,等等。

  凡此种种的举措,有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的积极因素,更有对国家环保政策的片面理解,同时也还存在急功近利、担当缺失的偏颇政绩观。究其根源,一是平时不“烧香”。一些地方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没有真正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二是临时抱佛脚。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为了所谓的“负责”搞“运动式”环保问题整改,没有把回应部分群众合理环保诉求同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统筹兼顾,简单一关了之。

  所以,真正认识环保的重大意义,体现环保工作的人民性,正确、科学履行环保责任,应当是地方政府处理环境问题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指南。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面对环境问题,既要有责任感、紧迫感,驰而不息抓紧抓好;又要冷静研判,统筹部署,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同时,强化监督执纪,对环保不作为、整改问题乱作为同等督查、同等问责。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应付心理,绝不允许以临时性关停等方式敷衍环保督察。

  文/钟烁明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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