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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节日腐败”不是老调重弹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夏熊飞 2017-09-27 0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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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和中秋携手将至,对普通群众来说,这个节日是走亲访友、游览观光的良机;对党员干部来说,除了寄情山水、舒缓身心,则又增加了一条警惕“节日腐败”的纪律要求。

  “节日腐败”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每年大节前都要反复强调。这并非是“老调重弹”,也不是“碎碎念”,是因为“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因为节日送礼隐蔽性强、渗透性强、案发集中。因此,节前为党员干部敲一敲警钟,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节日腐败”之所以需要特别关注,这是因为它容易隐匿在人情往来的大旗之下。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节日腐败往往掺杂着情感悄无声息的“拉拢腐化”,容易让党员干部迷失在情感的迷雾中无法自拔。比如此前落马的河南省南阳市房管处副处长宋献潮,在其涉案金额16.6万元的29次受贿中,竟有26次发生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行贿人煞费苦心地将利益诉求隐藏在节日拜访的冠冕堂皇之中,甚至通过官员亲属“曲线救国”,妄图通过温情脉脉的情感腐蚀,为权力寻租搭建一座独木桥,这样乔装打扮的违纪行为就更具欺骗性,也更容易让官员放松警惕“栽跟头”。也因为此,容易让官员心存幻想。比如宋献潮,就曾辩称涉案金额的大部分系逢年过节期间的礼节性拜访和人情往来,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不应计入受贿数额。

  我们国家是人情大国,人情往来是必需的,无可厚非。但对于党员干部,则要警惕节假日人情往来的“变异”。寄希望于人情往来的“义正词严”,妄图在合法与违法之中探寻一条可供“钻营”的灰色缝隙,无疑是自作聪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领导干部要“平平安安过关,高高兴兴过节”,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持续着力。主观方面,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与干事标尺,立场坚定、头脑清醒,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客观方面,建立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将微信、微博、电话等举报渠道广泛公布,对巧立名目的腐败细节、瞒天过海的变异腐败进行重拳出击,驰而不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梳理近些年的腐败案件,我们可以发现,无论腐败如何乔装打扮,始终逃不过党纪国法的“精准打击”,逃不过群众监督的“全面辐射”。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只有守住气节守住底线,严于修身严于律己,才能将节日过得安心,过得顺心。

  文/汪东旭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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