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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优惠无关歧视,乃自主经营权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夏熊飞 2017-11-30 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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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发出一张图并质疑,长白山景区只对港澳台和浙江、长三角地区优惠,这算是地域歧视吗?记者从照片中看到,在一定时间内,港澳台、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游客凭有效证件,游览吉林省内所有4A级以上营业景区,实行门票挂牌价半价优惠,杭州市市民更可以在长白山景区免门票。长白山景区客服回应称每年均有优惠活动,此为今年有针对性的活动。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表示这是城市间互惠活动,并非地域歧视。(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这样的旅游优惠活动很常见,主要是为了刺激当地旅游产业发展,采取的定向优惠措施。最典型的例子,如四川省为振兴旅游业、报答全国人民对汶川地震的援助,曾出台过旅游优惠活动,包括5.12纪念日当天景点全免,5月份部分景点半价以及全年旅游优惠政策,其中既有针对来自灾区的游客,也有针对全国游客的优惠。在G20杭州峰会期间,贵州省内景点对浙江游客全部免票,航空、公路、铁路等多方面也有优惠政策。

  可见,长白山景区对港澳台和浙江、长三角地区游客优惠,也与此类似,都是在特定时间内,采取的优惠促销方案,以吸引特定区域内的游客前来观光。从表面上看,旅游优惠政策对特定地区游客有利,可以享受到半价优惠,但对其他地区的游客,仍然收取原价,似乎有些不合理,存在地域歧视嫌疑。而且,还有“导游说因为这几个地方的人消费相对多一些,所以就刻意吸引那些地方的人”也容易引起外界的争议。

  不过,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拥有自由定价权和经营主导权,可以根据市场状况,选择适宜的经营策略,以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经常可以见到企业制定各种营销方案,比如在特定假日针对特定人群,最典型的如儿童节、情人节等,推出家庭促销优惠、情侣优惠等。而景区针对部分地区游客,推出旅游优惠政策,与此类似,并无不妥之处。

  而且,景区的旅游优惠活动是针对部分地区游客的减价方案,只有来自于特定地区游客才能享受到半价政策,其他地区游客虽然不能享受优惠,但也是按照原价购买,并无额外增加消费负担,不能视为歧视性政策。如果外地游客感到不满意,则可以选择不去,或者等到景区出台针对自己所在地区的优惠政策,再去旅游也行,主动权都在游客手里。比如2015年及2016年,长白山景区也曾针对全国游客,推出北西景区联票政策,省内游客持居民身份证游览长白山景区,可免长白山景区门票。

  由此可见,对于景区的旅游优惠活动,公众不必太敏感,应尊重企业主体的市场经营自由权,允许景区自行决定优惠政策。而如果有意见的话,也可自由表达,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许,下次景区就会考虑到你了,岂不是更好。

  文/江德斌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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