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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活垃圾计量收费需考虑现实和民情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晓刚 编辑:夏熊飞 2017-11-30 0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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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先计量登记,再压缩转运,根据垃圾产生量按比例收取处理费用——北京西站地区垃圾已实现源头计量收费。28日,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未来,“西站”模式将在北京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广。市城管委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冯向鹏介绍,目前,延庆等部分示范片区已实行垃圾源头登记。未来,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11月29日《新京报》)

  事实上,美国、英国、法国、芬兰、德国、韩国、日本等国的部分城市早已采用垃圾计量收费制,具体做法是按容器收费、按质量收费、按垃圾袋(券)收费等。哪一种做法更适合我国国情,北京、广州有关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借鉴。

  有发达国家城市经验,又有具备一定的经济学价格杠杆的理论支撑,可为何几年下来“垃圾计量收费”频频遭遇滑铁卢,说到底是因为缺失了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现实和民情。

  我国垃圾分类目前面临着怎样的本土化难题呢?一是城市垃圾分类体系还不完善,即使社区有良好的初步分类投入,但后期分类运输、处理、利用上还存在不尽人意,让百姓看不到政府管理部门的“诚意”;二是很多城市,包括试点城市的垃圾处理“最后一公里”的各项硬件设施还不健全;三是“分类产生价值,垃圾变成资源”已成共识,但却是一句看得见、摸不着的口号,百姓无法真正感觉到资源再利用带来的利好;四是部分城市出台了法规确保垃圾分类进入正轨,但显现出来的功效较为滞后,无约束力又无保障力。

  可见,垃圾处理的回收、清运、中转、焚烧是一个完整统一的链条,以焚烧为最终目标,分类在任何环节都相当重要,而分类应在垃圾回收处理的各环节同步进行。垃圾计量收费只能是经济手段,唯一的目的应当落脚于垃圾减量。如若单纯为了收费而收费,或抱着为了减轻地方在垃圾处理方面的财政负担,或弥补当前垃圾费征收不足等目的,不仅会增加市民负担,更会让人联想到“罚款”,其效果很大可能步“限塑令”的后尘。此种结局,必然会最终引发民众的非议乃至抵触。

  因此,如果不考虑现实和民情,靠收费来达到垃圾减量的目的是行不通的。关键还在于政府部门自身引起充分重视,做好充足的准备,特别是有关垃圾分类后的“善后”配套工作必须明确,让民众知道这些垃圾分类后去了何处、派啥用场,更要明白所居城市兴建了什么样的设施来处理这些分了类的垃圾。说到底,垃圾处理是项系统工程,而解决垃圾围城,也需要政府下决心和系统性施策。

  文/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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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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