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教委、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联合召开2017年北京市中小学在校就餐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把“阳光餐饮”工程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
对此,有知名媒体专门发表评论文章,建议引入家委会对学校食堂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从而促使外来经营者在降低饭菜价格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还可以有效挤压食堂对外承包过程中的灰色操作空间,最终让学生和家长获益。
从内心里讲,笔者对于这个建议是深表赞同的。因为从理论上分析,引入家委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经营者提升饭菜以及服务质量,有效挤压靠食堂获利等不良行为的灰色操作空间,很是值得期待。但笔者同时以为,引入家委会来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恐怕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因为,理论分析毕竟代表不了现实情境,要想让家委会对学校食堂真正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还必须首先解决好两个前提。
一是学校要“乐于”引入家委会来监督食堂。学校食堂虽然地处相对封闭的校园之内,一般不会对外经营,但实际上,其所服务的人群却并非少数,多则上千,少则几百,而且相对固定,只要学校管理者或者承包经营者稍微动一动“心思”,便会有大把的钞票赚进自己的口袋。如此一个“美差”,学校管理者尤其是经营者会心甘情愿地从外面请来一个“婆婆”对自己进行日常监督吗?
二是家委会要“勇于”承担起监督责任。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家委会的话题曾一度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而热议的焦点却似乎并不在家委会应如何发挥好对学校以及老师的配合与监督这个“主业”上面,而在于家委会的产生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家长不惜削尖了脑袋要进入家委会,以及他们进入家委会的目的是否“纯正”等方面。如果进入家委会的家长都像公众所怀疑的那样,仅只是为了让自家孩子受到些许“优待”,那么,这样的家委会除了像一个“跟班小弟”一样完成学校以及老师交待的任务以外,他们还会有勇气和胆量去对学校食堂进行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吗?
所以,尽管引入家委会来监督学校食堂是一个看起来不错的主意,但真正执行和落实起来恐怕并不会太容易,尤其是,如果不解决好上述两个前提,那么,其所能够起到的监督作用恐怕也将十分有限。
文/乔木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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