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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旧事重提为哪般

来源:红网 作者:李奇昕 编辑:王俞 2018-01-12 0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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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开设“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专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围绕不同领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见建议,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月10日澎湃新闻)

  这次制定政策管理塑料制品并非首次。早在2007年,国家就制定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措施,这项措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2011年,国家将违规追惩纳入到政策中来。但现在,“限塑令”实施已经将近十年,由于措施缺陷,“限塑令”陷入了颇为尴尬的局面,如果不是再次提起,很多人可能都已经忘记“限塑令”的存在。

  “限塑令”的措施机制是通过经济杠杆,增加消费者购买成本,抑制塑料制品需求;同时运用惩罚风险督促商家减少使用。尽管从总体上来看,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人们环保意识也大大增强。但是,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塑料袋成本过低,几毛钱不疼不痒,推动购买行为的增加;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繁荣带动物流业的迅速发展,新情况不断出现。

  如今,“限塑令”的式微,暴露出政策设计落后于现实发展的问题。“限塑令”制定时,塑料制品主要集中于人们日常生活领域,因此“限塑令”实施5周年时,累计减少塑料袋670亿个,效果显著。而现如今,物流业与外卖行业的悄然兴起,加剧了塑料制品的消耗。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仅快递业塑料袋使用量就高达147亿个。而这对“限塑令”的适用范围提出了新要求。如果继续按照原有措施进行管理,难免会出现“一刀切”的情况。

  因此,推行“限塑令”时,详细完整的执行规范实属必要。首先,塑料制品已经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化限用措施有利于提高监管针对性与有效性,避免出现监管者“无法可依”的情况;其次,完善惩罚制度可以有效打击生产者违规行为;最后,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有利于防止“限塑令”变为“卖塑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除了中国外,全球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限塑令”。德国要求所有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店缴纳回收费;美国旧金山制定法案禁止化工塑料袋生产与销售;爱尔兰对塑料购物袋征税,并将其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只有合理借鉴他国措施,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集民智,听民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限塑令”才能真正给力。

  在“限塑令”似乎逐渐成为“一纸空文”时,如何做到“令”行禁止的确值得深思。

  文/李奇昕

来源:红网

作者:李奇昕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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