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4日通报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月至10月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干扰了环境监测。(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2017年1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同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对环境监测造假祭出重锤,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问题,为破除不当行政干预,规定“谁签字谁负责”。
2017年最有名的“戴口罩”数据造假案,涉案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
可见,近年来,在打击、整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以及环境违法的问题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动作频频——从概括表述到规定具体情形、从惩处造假企业到惩处造假职能部门、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法律的红线和底线愈发清晰明确。
但屡打屡犯事件却层出不穷。原因何在?人为干扰环境监测站背后实质就是数据造假。数据造假与不造假,背后的心态一目了然。真心注重环境质量者,必是务实地以原始数据为依据,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治污;而务虚者则会一心想着数据的好看、政绩观众,大搞面子工程,宁愿大作花样文章,以自作聪明的方式欺上瞒下。
事实上,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顶梁柱,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战略布局、资金调配等多方面的工作,进而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速度。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环境治理也将陷入“无的放矢”的境地,后果可想而知。
因此,面对铤而走险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必须让法律的手腕硬起来,让弄虚作假、挑衅法律的人受到应有的制裁。此次,环保部对江西、河南两起人为干扰环境监测站案件予以公开通报,既是一堂法治公开课,更是一堂环保公开课。
文/谢晓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晓刚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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