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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获通过是民心所盼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2018-02-09 0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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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快递服务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网络购物、传寄物品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快递包裹分发进入1天1亿件时代。

  但是,伴随着快递规模的快速飙升,快递行业也出现不少问题。如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谈到,“政府部门接受快递申诉的四大问题分别是快递投递、快递延误、快递丢失和快递损毁”;前段时间,媒体记者暗访中发现有些快递网点存在野蛮分拣、偷吃偷看快递物品等现象;还有饱受公众诟病的“霸王条款”、信息泄密、海外代购“内幕”,等等。

  数据显示,2017年受理的邮政快递行业申诉总量为302335件,其中申诉快递服务问题的多达288855件,占比95.5%。问题的发生,直接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影响到公众最基本的获得与幸福,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给快递行业划定法律界限。

  公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从2013年开始,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就启动了快递条例起草工作,前后历时五年,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快递业的首部行政法即将迎来正式实施,可以说,《快递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是民之所盼、民心所愿,承载了公众对快递行业的极大期待。

  此次通过的《快递暂行条例(草案)》,针对公众关心关切的一系列服务质量问题,网点停摆、快件积压、实名制信息保护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范;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强制性规定作了调整;完善了无法投递快递的处理程序;增加了鼓励共享末端设施、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每一条款都彰显了对民生民心的认真考量。对于公众而言,放心快递、安全快递、便捷快递将越来越接近预期值。

  好的法规需要严的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让快递行业从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构建起更加完善的邮政法规体系,需要社会共同的从严遵循和相互监督,才能真正让快递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一方面,从事快递行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在《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自觉遵循相关法律条款,不仅当好货品的收发员,也当好货品的质检员,更当好公众的服务员,不断提高依法从业的自觉意识,积极助推快递行业向更加规范、便民、快捷发展。另一方面,公众也应加强学习,明晰《条例》相关内容,知道如何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常换位思考,不干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快递行业工作,让快递业行稳致远。

  文/陆仁忠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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