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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课后托管应着眼“合力”与“多赢”

来源:红网 作者:陆湘敏 编辑:王俞 2018-02-10 0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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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起草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出炉。《意见》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时止;服务内容为在校早午餐服务、午休和课后托管三项。《意见》强调,校内课后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2月8日《南方都市报》)

  曾几何时,由于中小学生放学和家长下班之间存在时间差,“放学之后”成了事实上的“放学之忧”,不少家长被迫把孩子交给校外托管机构,由此又引发了监管真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与高昂收费问题。校内课后托管新政的出台,意味着家长可以在下班后从容地去接孩子,也意味着孩子在接受学校课后托管期间,可享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诸如在老师指导下及时跟进学习进度,放学后不在路上游荡玩耍、让人身安全更有保障。可以想见,舒了压、解了难的家长们会普遍为新政点赞。

  不过也要看到,中小学要全面推行校内课后托管,实操中还存在诸多现实困难。其一,教师本来就工作繁重,如课后还要留校负责学生托管,休息、备课、教研等就不可避免会受到影响。其二,托管决非把学生留在学校看着就完了,家长还希望能满足孩子音乐、美术、体育等多方面的兴趣需求,这样一来不少学校就面临着场地、设施、师资不足以及安全管理压力等方面的难题。其三,放学后的托管不属于常规教学范畴,为提高老师的积极性,学校会给老师发放一定补贴,既然课后托管属于“低偿”,贫困生又完全免费,因此托管费用也会是学校的困难之一。

  鉴于学校资源有限,单靠学校、教师来解决“放学之忧”并不现实,笔者以为,校内课后托管要想行而更远,叫好又叫座,还须着眼“合力”与“多赢”。说到“合力”,当课后托管被寄望成素质拓展的平台,政府部门就应尽可能以直接补贴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其兜底,当然学校也应积极依托社会力量与资源,而社会各方则应主动出力支援,比如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与志愿者协会、足球协会、书法协会等社会机构,主动送服务进学校,为孩子们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追求“合力”,自然也包括家长主动分担课后服务成本,同时客观看待学校与自身的监护责任,力所能及地参与到课后托管的方方面面事务中来。至于“多赢”,既包括一致认识基础上,政府、社会、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达成利益与愿望的最大公约数,也包括不一致基础上留有余地,区别对待。比如,有家长、学生不愿选择校内托管,而更青睐校外的专业培训机构,这就应平衡不同的需求。公平起见,不妨尝试把校内课后托管这一公益服务转化为教育券,不接受学校托管的学生,在校外机构使用教育券,也可分得政策红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内课后托管远非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只有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资源,同时做好科学统筹与管理,才能真正实现课后托管不负各方所托。

  文/陆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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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湘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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