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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督者的角度思考“教科书式执法”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张兴诚 2018-05-20 2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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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停的无牌车辆执法时,当事男子做出对峙架势;口头传唤,男子不配合;连续三次警告,男子叫嚣没有驾驶证;使用警用催泪瓦斯,家属又在阻挠并骂“神经病一样的”;武力升级,提示无关人员避开,对男子用警棍制服并强制带离;面对周围人拍视频,提示“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据央视报道,日前,一段记录上海几名警察执法过程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很多网民称之为“教科书式执法”。(5月20日《新京报》)

  互联网给这个时代带来了太多便利,同时也给公众行使监督权打造了新载体。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时代,一条微博、一句评论、一次录像,就很可能转瞬之间成为舆论焦点,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对执法者而言,习惯在公众目光下工作,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既是尊重人民监督权的表现,同时也是确保执法过程规范透明的有力举措。

  事实上,互联网萌生之初,人们对于“镜头下执法”这种新情况也出现过一些不适应。这里的不适应,既体现在执法者身上,也体现在监督者身上。对前者而言,执法过程遭遇人们录像拍照,有的粗暴要求删除,有的甚至抢夺拍摄工具,存在反应过激的情况。但同时,对后者而言,在目睹执法过程时,存在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的片面报道、失实报道,使得相关部门在舆论的炙烤下手足无措,甚至灼伤部门公信力。

  对于新闻报道中的“教科书式执法”,笔者关注的角度在于对执法过程的监督。这次执法有多处值得点赞的地方,比如执法者有礼有节、行为规范、依法执法等等。但在笔者看来,要求执法者规范执法固然理所应当,但监督者合理监督、理性监督同样重要。双方共同营造一个彼此互信、支持理解、良性互动的环境,才有助于执法者自觉在公众监督下规范言行,把握执法的分寸和尺度,也有助于监督者在底线和规则的范围内行使监督权利。

  以提醒而非胁迫的语气要求现场群众“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这既是一种善意的劝告,同时也是一种依法执法的自信与坦荡。对监督者而言,行使监督权自然没任何问题,但也必须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与红线,如果为赚取流量点击而掐头去尾,引发负面舆论,甚至给有关部门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同样会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对行使公权力的执法者而言,自信坦荡的前提是执法过程经得起法律法规的考量,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与审视。只有双方都自觉做到这些,“教科书式执法”才不会成为孤本。

  文/汪东旭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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