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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上交一条烟”,基层治理容不得“微腐败”

来源:红网 作者:张浩雨 编辑:吴海刚 2025-05-12 2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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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雨(河北师范大学)

5月11日晚,郑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经开八大街地铁口夜市摊贩收取香烟初步调查情况的通报》称,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摊贩,向其他夜市摊贩收取香烟,已被停职。(5月11日 《新京报》)

此前,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报道,有摊贩爆料称,郑州夜市摊主被索“保护费”,“只要每月上交一条价值240至260元的芙蓉王香烟,就能确保在夜市顺利经营,否则,他们将面临无法继续摆摊的困境

从职责定位来看,办事处承担着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面对夜市摊贩管理,其核心工作本应是倾听商贩诉求、化解经营难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小微经营者提供便利,搭建起政府与群众间的沟通桥梁。然而此次事件中,涉事人员不仅没有履行好服务职责,反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将本该用于服务群众的公共权力异化为勒索工具,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更打破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信任纽带。

究其原因,无非是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特权”心理在作祟。正如不少网友所评论的,“袁某某有点小权力就要想尽办法为自己谋利”。在“特权”心理的驱使下,袁某某将本该应用于服务群众、协调管理的公共权力,异化为了个人的谋私工具;将本应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的基层工作者形象,异化为了以权谋私、满眼私利、破坏群众信任的“拦路虎”。

近年来,我国在打击基层腐败方面持续呈现高压态势,基层工作者廉洁奉公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参与支持反腐败氛围更加浓厚。而此次事件,不仅严重打击了夜市摊贩的经营热情、损害了夜市摊贩的切身利益,也严重抹黑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形象,甚至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若不严惩此类事件中的涉事人员,导致相似事件再次发生,势必会使群众对政府基层管理工作产生质疑,影响政府公信力,损害社会治理效能。

对待此类事件,绝不能仅仅止步于内部停职处理,相关部门该介入时必须介入,经调查后,依规严惩!当地政府也要优化本地政务服务功能,加强“投诉”功能的隐私性与便利性,让商贩们“有苦敢诉,诉求必应”,让权力滥用行为无处可逃。最后,要从思想教育入手,遏制公职人员、基层人员“特权”思维的滋生,强化公职人员“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只有多方合力将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更好地维护基层治理的公平正义,让权力真正回归“为民服务”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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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浩雨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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