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高女士来说,5月30日是“黑色星期三”。当天7时许,她骑电动车上班路过新华西路时,不想骑到非机动车道路面上一处塌陷处,弹起又栽倒,被磕掉三颗牙,面部受伤,在市二院进行了口腔缝合手术。其实,这处塌陷的路面至少存在半年之久,经常有人被绊倒,最近不到十天,已有至少4人在此摔伤。(5月31日《燕赵晚报》)
因路面塌陷造成多人受伤,显然有个民事责任的问题,即需要依法对受伤者承担民事赔偿。对此,究竟谁应该承担责任、如何承担等姑且不论,仅就政府机关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就值得很好地研究。
据反映,这段路面下有电力隧道,电力部门曾在此进行过破路施工,施工后对路面进行了恢复,但在重新修补的路面上却出现了塌陷。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对修补的路面有两年保修期,如果期间出现破损塌陷,应该及时进行维修。毫无疑问,施工的电力部门难咎其责。然而,这绝不是政府主管部门推卸责任的理由。
按照职能分工,塌陷处所处的这段新华西路属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城管局管理,其属下设有专门的市政维护科和维修队。按说,市政维护科工作人员应该经常对路面进行察看,发现破损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即电力部门进行修补。路面塌陷长年累月摆在那里,既未发现,又未做督促,显然属于监管失责。
其实,路面出现的塌陷面积并不大,若桥西区城管局让自己的维修队进行维修,乃举手之劳,不必非得找施工单位去保修。就在5月30日高女士摔伤、燕赵晚报记者将情况反映到12345市长热线和12319城管热线后,桥西区城管局市政维护科的工作人员11点就赶到现场,随即在大坑附近用帽墩进行了围挡,并在下午对路面填平修复。就这样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拖了长达半年之久未解决,以致造成多起伤人事故,实在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
文/侯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侯文学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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