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漆画作品获奖之后,却冒出了两个“作者”,两人都说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为此,两个画家闹上了法庭。此前,厦门中院还审理过这样一起侵权案件。最终,法庭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因“买画参展”引发的官司。(6月19日《海峡导报》)
一幅作品当然也可能有两个“爹”,而且都是“亲爹”,但前提是两人共同创作了这幅作品。既然两人都坚称自己是作品“唯一的爹”,那么非常明显,其中必有一个是“假货”。
通过法庭调查,原来是一位画家创作了这幅作品,存放在一位画家朋友那儿,同时另一位画家发现了这幅画,花钱买去参加画展,结果得了奖,最终画家的“亲爹”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变成了他人的“孩子”,并因此名利双收。
自己创作出来的才是自己的作品,才有权署名与处理,这个常识小孩子都懂得。可惜这两位画家,一位为了利将朋友寄存的作品悄悄处理了,钱放在自己口袋里。一位自己不努力创作,却花钱买画来当成自己的作品参展,以便名利双收。
无独有偶,今天的《海峡导报》还报道了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大型漆画作品《武夷之春》——被称为央视“上镜率”最高的当代漆画的“亲爹”到底是谁的法院判决。不同的是,《武夷之春》原本是两位画家共同的“孩子”,却被其中一位长期独占。
其实在我们身边,侵权的事可谓层出不穷,主观原因显然是在一些人的眼里,名重要利重要,唯有诚信不重要,因此,他们要名要利,就是不要诚信,这是非常可悲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被侵权者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让那些只要名与利,不讲诚信,失去最起码底线的人说不,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这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在为建设诚信社会战斗。
我们的社会需要形成一个共识,名重要利重要,但诚信更重要。
文/陈家沛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家沛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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