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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政府公信力为官员失信背锅

来源:红网 作者:白文福 编辑:田德政 2018-07-03 2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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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浙江杭州某区县统战部工作人员田某,因向他人借款46万,经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但田某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6月20日,田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7月2日澎湃新闻)

  田某向他人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期,于理于法,都应无条件按时偿还,拒绝还款不仅破坏契约精神,更涉嫌违法。田某言而无信拒绝还款,主动破坏个人信用的行为,简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对个人、对社会都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

  面对法院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判决,打脸自己的田某仍然我行我素,甚至主动变更银行工资账户逃避存款冻结,不惜以错上加错的行为来拒绝还债,除了“老赖”形象暴露无遗,更亲手把自己推成法律严惩和公众谴责的对象。

  事实上,田某能够借到他人“巨款”,与其身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没有公职人员的头衔、手中的权力以及政府公信力,要轻易借到如此“巨款”,绝非易事。再说,田某身为公职人员,对破坏契约精神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岂会不知。可以说,田某作为公职人员无视法纪当“老赖”的行为,在被舆论推向风口浪尖,让自己信用扫地的同时,更会损害公职人员形象,抹黑政府公信力。

  作为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不仅要履职尽责,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更要管住管好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田某借人钱财而不还,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处以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的判罚,完全是自取其辱。不仅说明田某对钱财的取之有道缺乏正确的观念,更暴露出其法治思维的淡薄,同时其妄想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占有别人财物,甚至逃避法律法规的约束制裁,更有权力任性的“影子”。

  田某的行为既是警醒更是教训,公职人员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还有政府形象,依纪依法改善生活,无可厚非。但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的私欲,无论其身居何职,手握何权,既违法也违纪,除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还会抹黑公职人员和政府形象,理应被严惩。公职人员失信造成的影响更应引起重视和坚决防范。

  要解决公职人员失信在社会中造成的不良影响,抹黑政府公信力的问题,除了要强化监督管理,对公职人员失信行为动真格,从严惩处外,更要建立健全公职人员信用监管体系,用严谨的制度规定和严厉的监督执法,让公职人员不敢失信、不愿失信,切实堵住对公职人员信用监管和失信惩处的漏洞,真正减少特殊群体失信在群众中产生的特殊影响,赢得群众的支持拥护,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文/白文福

来源:红网

作者:白文福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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