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宗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罚单”极具标本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张瑜 实习生 程昱媛 2018-07-20 16:34:53
时刻新闻
—分享—

  7月16日,通过半个多月的立案查处和整改,曾向学生售烟的深圳市坪山区万众百货店主朱女士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缴了一笔3万元的罚款,并主动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至此,全国首宗商家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案正式结案。(7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吸烟有害健康、创造无烟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已经成为现代人的普遍共识,而防止未成年人吸烟,更成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未成年人处在身体发育阶段,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抵抗力较差,吸烟对他们造成的危害程度比成年人更大。具体来说,吸烟会严重损坏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对肺、口腔,消化道、心脏,都会造成损伤,严重的可能导致早衰。吸烟还会增加未成年人经济负担,一旦无钱买烟,就容易引发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

  也因此,各种关涉到青少年的法律法规,都有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的规定与要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明确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而教育法规也要求教师在学校不能吸烟,以免对学生起示范作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规定中学生要“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

  虽然法律法规制定得很详细,但实际的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出售烟草的商店很多、监管覆盖面较广且证据获得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因为对违规商店缺乏处罚,造成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在一些地方还十分严重,形成了“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

  实事求是地说,商店店员要想辨别出购买香烟者是否为未成年人,其实并不太难,可以从其面相、穿着以及谈吐等方面来判断,倘若无法辨识,也可以令其出示身份证,以协助辨识。国外一些国家(比如美国)的商店就常常依靠身份证,来辨识顾客是否为未成年人,假如是未成年人,店主是坚决拒绝向其出售烟酒的。

  但是,国内的一些商店店主受利益驱使,不管大人孩子,只要有人前来购买,哪怕身着学生服,也会毫不犹豫地向其出售烟酒,既不辨识其是不是未成年人,更不会劝说其戒烟戒酒。一些校内商店甚至公开向学生卖酒卖烟。他们的眼里只有金钱利润,唯独没有商家的责任与良知。

  所以,对于这样的商家,就该进行严厉处罚,令其付出沉重代价。当然,面对监管覆盖面广、取证困难的现实问题,可以先把注意力放在校内商店以及学校周边(比如100米之内)的商店上,这些商店数量有限,可以集中力量进行整治。一般而言,许多学生尤其是封闭式学校的学生,他们由于受上课时间的约束,买烟地点大多是校内商店以及学校周边商店。所以,这样的地方监管好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调查、暗访甚至“吹哨人”制度(即学校内部知情人士爆料制度)发现案情,令缺乏良知的商店店主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买单。

  法律法规必须得到执行,在防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方面,必须摆脱执法不严的局面。监管面广、取证困难,都不能成为监管乏力的理由。从这点来说,深圳开出全国首宗向未成年人非法售烟罚单,商家上缴3万元罚款,并主动提出整改措施的案例极具标本意义,值得积极推广。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张瑜 实习生 程昱媛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8/07/20/468541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