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买指定商家的手推车,要么被取缔!”这是最近西安周至县县城20位商贩遇到的烦心事。商贩称,城管部门指定的店家比其他商家贵1800元(指定商家价格为3200元,有商家价格为1400元),贵出一倍还多。对此,周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则表示,指定店家是为了工作需要。(7月27日澎湃新闻)
城管指定商贩购买高价手推车,而且要贵出一倍还多,难免让人心生疑惑,究竟是工作需要还是另有所图?
市场是具有竞争性的,在市场经济下,商贩购买手推车是一种个人行为,有自行选择权,只要一切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购买的设备安全有保障,管理部门就没有理由去阻拦,城管作为管理部门,“指定购买”让商贩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这实际上是一种人为的市场垄断,垄断的结果给垄断方带来巨大的利益,其中定有猫腻,一句工作需要难免有搪塞之嫌,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腐败的行为。
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对摊位进行整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为了样式统一美观,采取“指定购买”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做法,应该对这样的行为及时叫停。
值得一提的是,有商贩提供了自己与周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张某的一段通话录音,其中张某称,自己也很无奈,这件事是上面“有人打招呼了”。
政府部门一直强调的是透明公开,但是上面“有人打招呼了”,这种强行指定行为的出现还谈何透明、哪来公开?领导成为暗箱操作者,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可怕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展开调查,拿出一个能够让民众信服的处罚结果。
不难想像,对“指定购买”的质疑,可能还会此起彼伏。对于城管来说,除了做到不藏私心的“阳光指定”,更应经着起商贩和公众的质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决不能沦为一句口号。
文/金殿安
来源:红网
作者:金殿安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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