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涉嫌挪用公款出逃后,依然从原单位领了2年的津补贴,甚至连续7年被评议为合格党员。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你能相信么?这件荒唐事,就发生在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7月31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按照常理,干部违纪正常是要被通报的。有的即使不方便通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也会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资料。遗憾的是,2007年11月翁垟一中原校长陈飞平听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其涉嫌挪用公款的消息后仓皇出逃,出逃后不仅可以从原单位领取津补贴,还可以堂而皇之地被评为合格党员,真是令人震惊。
校长违纪出逃,当事学校自然能知晓问题所在。根据党员考核评价机制,任何党员都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陈飞平也不例外。但是,从通报内容中可知,翁垟一中的行为严重背离了党组织基本要求,甚至还带有欺骗组织的痕迹。对此,笔者不禁发问,对从严治党要求的执行到底去了哪里?
显然,翁垟一中党支部的民主监督犹如空壳子,有形无实。学校党支部乱作为,上级党委又不严格审核,致使出逃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还能迁移出去。像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要引起格外重视。毕竟在平时,有不少考核基本都是参考单位意见,上级部门的监管又仅仅是走个流程,这就在无形中破坏了原本应该有的公平机制。
出逃干部被评为合格党员,说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从严监管出现了滞后。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不但影响了党内考核的严肃性,而且还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对此,要严防此类事件发生,必须要打好从严治党“组合拳”。一是建立阳光透明的考核监督机制,二是多措并举,确保监管不走形式,三是严把责任关,加大问责力度。如此,才能带来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
一直以来,我们在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虽然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一直未减,但不否认仍有个别地方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像翁垟一中明显就是眼中无组织、心中无纪律。这就告诫我们,从严监管制度不能成为“纸笼子”,而是要有“铁笼子”的刚性,进而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