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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对冲卡逃费不能以牙还牙

来源:红网 作者:周之南 编辑:田德政 2018-08-15 22: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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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黑龙江哈尔滨一高速收费站,一辆黑色无牌轿车跟车闯卡逃费。工作人员在设置路障拦截未果后,一人扔出石头砸向车窗,车内小女孩儿脸部被伤。事情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车主“闯卡活该”,也有人表示收费站工作人员行为太过极端。

  这件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极有可能是双方各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司机为自己的冲卡逃费行为负责,收费站方面则需要对砸车伤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不是“各打四十大板”,而是依据法律厘清双方的责任。

  按照当事司机的说法,他在开出收费站十几米后意识到自己闯卡,然后车窗就被人砸破了。这样的说法明显有推卸责任之嫌,一个人开车从高速公路上下来,在收费站居然没有意识到需要交费,这不是笑话吗?真正的奥秘是,这辆车为临时牌照,司机可能认为自己冲卡逃费后不会被抓拍车牌追究。可以说,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他成了实施冲卡逃费行为的违法者。

  面对冲卡逃费,收费站方面当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堵截追缴。什么叫必要措施呢?设置路障进行拦截,这就属于必要措施。冲卡车辆如果因为撞上路障而导致车辆损坏、人员受伤,收费站方面是不需要为此负责的。但是,收费站方面的工作人员除了采取法律允许的必要措施,还进行了“以牙还牙”式的私力救济。拿石头砸车的行为,只是一种泄愤式的危险行为,并不属于拦停车辆的必要措施。

  这种“以牙还牙”式的私力救济并不受法律保护,造成伤人后果,收费站方面当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没有伤人,车主也可能要求其赔偿车辆损失。收费站方面可能会觉得委屈,难道面对冲关逃费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吗?这就是太不信任法律了,既然冲卡逃费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法律岂能对此坐视不管?

  冲卡逃费者需要在三个层面上承担法律责任:第一个层面是民事责任。逃费就是赖账,高速公路方面有权禁止逃费者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除非他补足之前的赖账。第二个层面是行政责任。冲卡逃费扰乱了收费站的秩序,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第三个层面是刑事责任。冲卡逃费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触犯了刑法,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去年12月,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子。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大货车司机采用暴力冲卡的方式逃避交费。结果,三人被控犯下抢夺罪,获刑一年。

  很显然,对付冲卡逃费并非无法可依,收费站在这个问题上理应树立“按法律办事”的意识,依法惩治冲卡逃费行为,依法维护收费秩序。相反,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结果,很有可能反倒将自己也推到了违法境地,那才是得不偿失。

  文/周之南

来源:红网

作者:周之南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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