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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陪伴两小时”,别等妈妈打官司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王俞 2018-10-20 21: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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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76岁老人把55岁的女儿告上法庭,仅是为了女儿每月能回家陪伴两小时。(10月17日《现代快报》)

  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案件。据76岁的王阿婆介绍,自2015年9月与女儿陈梅发生争吵后,女儿再也没来看望过她,连住院也未见到女儿,甚至电话也不打一个。王阿婆将女儿告上法庭,希望女儿每月能来陪伴自己两个小时。通过起诉,最终母女达成“和解”,女儿愿意“每月陪伴两小时”。

  似乎到了这里是皆大欢喜的结局。然而,也未必就能有好的结果。母亲和女儿之间的“恩怨”,不会因为法院介入了就能真正“圆满”。如果心结解不开,“每月陪伴两小时”,也只会是冷冰冰的情感寂寞。

  暂且不说“女儿的承诺”能否兑现。即便,女儿真的做到了“每月陪伴两小时”,问题是这也是挺尴尬的。比如,女儿在“陪伴两小时”的时候,心不在焉,眼睛盯着自己的手表,“时间到了我要走了”;比如,女儿为了“完成任务”,一次性完成“陪伴两小时”,也就意味着一月只去探望一次;比如,在“陪伴两小时”期间,只是为了应付,并没有任何交流,母女之间依然是“冷言冷语”。

  我们必须让儿女懂得“陪伴父母”是“亲情释放”,世界最美的情感,是母女之间的,是父女之间的,是父子之间的,是母子之间的。一家人也不可能一辈子没有言差语错,关键要懂得亲情的珍贵,要理解父母的不易。

  “没有陪伴两小时”,是催人落泪的诉讼。我们需要跳出案件审视社会现象。

  亲人之间的团聚越来越少了是个基本的事实 。很多人一年到头也看望不了几次父母,有的儿女甚至在外地工作都几年没有回家了。即便,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亲近的,即便,儿女心里是装着父母的,但是亲情的表达毕竟还是需要一种形式的。这种形式中的首选就应该是“陪伴是最好的长情”。

  而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了。仅仅依靠“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是难以实现的,也不是每一个父母都会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

  现实的问题是,需要我们解决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能否实现“父母异地投靠子女”的政策帮助?其二,能否尽量实现“在本地就业”?其三,能否重回“慢生活”,让更多人有时间和父母团圆?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尊老”的要求逐渐从经济上的帮扶转向精神上的关怀。社会、家庭都要为之努力。“每月陪伴两小时”,别等妈妈打官司,也不能只是指望法律,社会变革很重要。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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