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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学生抄行为规范百遍何以引发争议?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王俞 2018-11-02 22: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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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女生罗某(女)和已毕业的学生陈某早恋,又与高三学生罗某(男)交往过密引发陈某醋意,陈某跑到班上和罗某(男)理论引发冲突,被保卫处制止。罗某(女)无视校规,被记过并回家反省一周,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00遍。”10月23日贴在湖北咸宁高中的这则通告引发不同评价,有家长认为太伤孩子自尊。11月1日,咸宁高中校办工作人员证实了这则通告的真实性,并表示很多家长“挤破脑壳”想进咸宁高中,就是因为学校的管理严格。(11月1日澎湃新闻网)

  罚早恋女生抄行为规范百遍约15万字之所以引发争议,就是因为这一处罚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体罚。

  众所周知,教师对学生拳打脚踢是体罚,而罚抄、罚跑、罚站、罚跪等就属于变相体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可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很多家长“挤破脑壳”想进的咸宁高中不允许学生谈恋爱,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中学生的身体、心理和心智都还未成熟,根本无法承担早恋的责任,如果中学生将本来用来读书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早恋上,最终会耽误自己的大好前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10条明确规定:“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正读高三的女生罗某与已经毕业的男生陈某早恋,又与高三A5班罗某(男)的交往过密让陈某(男)产生醋意,从而引发冲突,女生罗某与两名男生之间明显不属于“正常交往”,其行为违反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校规校纪,其被校方处以记过并回家反省一周,这样的处理也没有什么错,但是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00遍约15万字,就有点用力过猛并涉嫌违法了。

  因为高三是高中三年最忙绿的一年,许多学生起五更睡半夜忙于复习,恨不得将一天掰成两天,而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文字数约1500字,100遍需写15万余字。试问,抄15万字要浪费女生罗某多少时间?早恋加之冲突已经让她白白浪费了许多宝贵的复习时间,再抄100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15万字,且不是要耽误更多的学习时间?再说,抄100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15万字,除了浪费时间还有其他作用吗?

  希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面叫停这一错误做法,让女生罗某尽快投入紧张的复习中去。

  文/维扬书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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