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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两面人”的面具应从监管抓起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田德政 2018-11-25 20: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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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王喜禄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9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海淀区农大附中原会计王喜禄贪污案作出判决。(11月24日《河南日报》)

  在同事眼里,王喜禄是公认的“老好人”。性情温和的他既不“招风”,又不惹事,若不是新任会计在不经意间发现了问题,他也许就可能蒙混过关,“平安着陆”。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王喜禄刻意捂住贪腐情况的盖子逐渐被戳穿。395万余元的贪污款项着实让人感到震惊。表面是“老好人”,暗地里则是“硕鼠”,好一个典型的“两面人”。

  王喜禄步步走向贪腐之路,固然与其日益膨胀的私欲有很大关系。但是,6年多来,王喜禄的所作所为却没有被发现,这的确也是一个问题。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各个单位每年都要接受严格的审计检查。如果能抓实抓细每一个审计环节,那么王喜禄并不高明的掩饰可能就能得以被及早终止。尤其是,任何单位的账务都要接受层层审批,难道凭着一张“老实脸”就可以轻松过关?

  显然,监管不力也需要在这一问题上承担责任。“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正是这样的监管漏洞存在,才为王喜禄的不法行为提供了生存土壤。事实上,监督管理是看工作实绩还是看人,依法行政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工作要讲究实事求是,这个道理其实都懂,但就是在这么简单地问题上容易滋生出监管不力的现象。

  由此来看,要撕掉“两面人”的面具,除了要加强干部修养建设外,更要抓牢监管工作。在平常人眼里,只有那些已经被揪出来的贪官,才是真正的“两面人”。然而,由于“两面人”的危害更深,相关部门需要把监管工作做到平时,并且要以常态化的手段给予那些善于表演的“两面人”带来足够的震慑。如此,才能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当然,做好监管工作还要多措并举,保证行政事务公开化、透明化。严格意义讲,除了一些有法定依据的涉密工作外,大部分行政工作都应纳入到阳光监督中来。以王喜禄为例,他伪造外聘教师信息、冒领财政死亡抚恤金等手段,都是经不起阳关监督的。所以说,要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就必须划清楚权力运行边界,确保权力能关进制度的“笼子”。

  虽然“两面人”在现实中属于少数,但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若一个“两面人”不能够被及时清除队伍,那么时间一长必然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极其不利的。为此,要真正撕下“两面人”的面具,就要充分利用好监督这个防腐剂。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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