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没有完成步数任务,差了10000多步被扣了100多块。”对于广州某公司职员小C而言,每天步数刷榜的意义不在于攀比和虚荣心,而是真真实实的现金。据了解,公司为了让员工多运动,要求每月按照步数来进行考核,没有完成任务按照一分钱一步扣钱。律师表示,公司强制以步数统计作为考核工具并据此罚款,无相关法律依据。(11月28日《信息日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广州某公司每月按照步数来对员工进行考核,没有完成18万步的任务,按照一分钱一步扣钱。笔者认为,该公司鼓励员工多运动的初衷不可否认,但以如此单一罚款的方式考核员工,不仅于法无据,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诚然,如今工作和生活节奏较快,职场员工常常不重视或没有时间运动。这家公司为了让员工多运动,规定每月18万步的运动量,并纳入企业的考核,目的是“强迫”员工能注重日常锻炼,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以便于更好地工作。且不说“一刀切”制定每月18万步的任务是否适当,仅以单一罚款的方式,对未完成任务的员工扣罚工资,而超额完成任务也没有任何奖励,就有失公允。再试想,员工为了完成走步的考核任务,而占用了不少下班的时间,这样算不算加班?给不给加班工资呢?答案是否定的。
显然,该公司根本就没有考虑员工的合法利益。如果公司管理者别有用心,为了达到能多罚款的目的,就有可能给员工制定每月超负荷的运动量,让许多员工在正常情况下都完不成任务。可见,这种只罚不奖的做法,对公司来说没有任何经济损失,还能节省一点用工成本,而员工的合法利益却受到了损害。如此做法,看似是敦促员工锻炼身体,实则是从企业自身利益着想的“耍流氓”。
其实,记录步数功能在移动办公平台,主要用于企业管理外勤人员的工作记录,解决外勤人员考勤难的问题。而如今,一些公司竟把该项功能作为运动考核工具。如果考核员工有奖有罚,相对公平公正;如果完不成任务不扣罚工资,超额完成任务给予相应奖励,同样能鼓励员工多运动,而企业却要拿出一笔额外的奖励资金,恐怕企业一般不会这么做。但是,公司强制以步数统计作为考核工具,并据此罚款无相关法律依据,也就是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对员工每月考核步数“少一步扣一分钱”的做法,于法无据也不合理,应该予以叫停。
此外,“步数考核”也很容易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来弄虚作假。比如,员工只要购买一款手机摇步器,就可以直接把手机放在上面摇摆,模仿人走路刷步数,一天甚至就能刷出十万步。这样,“步数考核”就变得形同虚设,不管是罚款还是奖励,都没有多大的意义,也很难起到敦促员工多运动的目的。因而,企业还是少一点花里胡哨的工作之外考核,更不能肆意践踏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但企业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团体活动等方式,鼓励员工在八小时之外,能自觉用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来加强身体锻炼。
文/丁家发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