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大连长兴岛警方查获一起斑海豹盗猎案件,100只斑海豹幼崽中,有29只幼崽受惊而死。据知情人士介绍,这些斑海豹幼崽由当地渔民捕获,被放在瓦房店老虎屯内的一个禽类养殖场内。日前,一直关注此事的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副秘书长王志祥告诉新京报记者,活着的71只幼崽被送至三地保护后,又有9只死亡。目前共有38只斑海豹幼崽死亡。(2月21日《新京报》)
斑海豹也叫大齿斑海豹、大齿海豹,是在温带、寒温带的沿海和海岸生活的海洋性哺乳类动物。生活在北半球的西北太平洋,主要分布在楚科奇海、白令海、鄂霍次克海、日本海和中国的渤海、黄海北部。斑海豹是唯一能在中国海域繁殖的鳍足类动物,属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先不说斑海豹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受到法律保护。但从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角度,我们都应该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动物,以维护生态链,呵护地球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可令人遗憾的是,生活中,由于受到高额利润的诱惑,盗猎动物甚至国家保护动物的案件频发,而且一些大案令人触目惊心,后果极其严重,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38只幼海豹死亡,应该说,这是一起非法捕猎和贩卖斑海豹大案,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应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打击,并应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以震慑此类犯罪。笔者也和一些网友心情一样,在感谢当地警方侦破此案的同时,也不免心存还有多少类似犯罪没被发现查处的疑虑。这并非是杞人忧天,毕竟盗捕贩卖斑海豹利益巨大,因而才会导致一些不法之徒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盗捕贩卖。
从事实来看,各地监管和司法部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打击此类犯罪。但是为啥还会出现屡禁不止的尴尬现实?笔者认为,应反思我们的做法,查处打击属于亡羊补牢,而实践证明,再好的亡羊补牢措施也不如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当然,做到这一点有很大难度,但是,再难也得干。否则,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首先要严打购买者,断其根源。没有购买者自然就不会有市场,谁也不会傻到甘冒违法的风险,干没有利益的傻事。回到非法捕猎斑海豹一事来说,据知情人士介绍,每年2月左右是斑海豹的繁殖季,此前就有渔民猎捕和售卖斑海豹。“主要是为了雄性斑海豹的生殖器,入药用。每个斑海豹的生殖器在我们当地售价在一万到三万元。”再就是卖给极地馆、水族馆和禽类养殖场。由此可见,要把打击的着力点放在这些购买者身上,以形成高压红线,让人不敢不愿违法收购。这是治本之策,只要下大力气抓好,效果必显。
其次要打击非法捕猎者。如果说,渔民们不知道盗捕斑海豹违法显然不客观。当然,我们也应该加大此类法律宣传普及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以教育引导更多的人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还应看到,宣传教育不是万能的,仍需法规规范。建议司法部门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而且要依法顶格处罚,让人心存敬畏才行。
再次就是要建立健全立体监督网。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民众监督的积极性,做到敢于和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让其没有滋生和立足的土壤,直至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个个追逃,使之无处遁形,方能强力震慑和警示此类犯罪。保护我们的共同家园。
文/陆敬平
来源:红网
作者:陆敬平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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