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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救人被索要医师证背后的真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19-03-19 2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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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3月18日“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3月19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南宁客运段 发布“致歉声明”,称对此事“高度关注”,并表示“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向当事人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3月19日澎湃新闻)

在这则新闻的描述中,有这样一个细节:高铁方面为了留存与救治相关的资料,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并对周围旅客、救治过程留下有关文字及影音资料。正是由于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医师证件,而引起舆论的强烈不满,不得不写致歉信公布于众。

从网友的跟帖和社会舆论来讲,由于对铁路方面对医生的不信任,“好人没好报”,产生质疑与不满。可从铁路方面而言,为留存与救治相关证据,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虽然缺少人情味,但似乎也可理解为是在为旅客生命与健康负责。

普通公众、社会舆论与铁路方面产生误解,甚至产生冲突的背后,其实是医生在医院外救人,究竟是非法行医,还是见义勇为? 实际上,抢救本身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假设陈医生在救治过程中,患者若出现受伤或抢救无效死亡,责任到底谁来承担,这无疑让医生产生担忧与顾虑。

根据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以及卫生部《关于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条件征询意见函的复函》指出下列情况不属于非法行医:(一)随急救车出诊或随采血车出车采血的;(二)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的;(三)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家庭病床、卫生支农、出诊、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因此,医护院外对病人现场急救,符合《关于对非法行医罪犯罪条件征询意见函的复函》要件,不算非法行医,再加上民法典的逐步完善,即便出现了意外情形,也会在法律上开恩。

当然,有了法律为医护者撑腰,还应将急救设备与日用药品加载到交通工具中。早在199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航空医疗救助法案》,规定所有美国的飞机都必须配备医疗急救包,包中有听诊器、口罩、注射器和一些治疗哮喘、镇痛的药物,如果缺少医疗包,飞机就不能正常起飞。

具体到国内,我们也应将借鉴国外做法,在公交、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上,放一些急救药品与医疗器械,以方便像陈医生们,都能在紧要关头,及时抢救患者,让病人化险为夷。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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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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