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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一票否决”需要有正确的打开方式

来源:红网 作者:宋明月 编辑:张瑜 2019-03-20 15: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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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3月20日 新华网)

所谓“一票否决”,是指针对政府部门或者有关干部的考核中,有一项或特定的某项工作没有完成,则整个考核被定为不合格。这种指标的设置,突出了特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或重大工作,强调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于推进该项工作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意味着,一旦被“一票否决”,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无济于事,换句话说,一切就都“白干了”。

“一票否决”作为干部考核制度,突出政府在特定时期的重点工作,以制度刚性提高了政令的分量和威力,确保执行能够围绕中心、保证重点,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落实。“一票否决”通过与政绩挂钩,直接关系干部的职务晋升、评先选优、年终奖金等等,其在确保专项任务的实现上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考核管理上简便易行,在对干部的惩戒追责上也具有现实的执行力。因此,被广泛使用,而且“屡试不爽”。

“日中则昃,月满则亏。”凡是过度依赖某种“得心应手”的方式去处理工作,势必会“过犹不及”,导致效果与设想南辕北辙。就“一票否决”这种考核方式而言,诚然它在推动工作上确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过度依赖,势必会矫枉过正。近年来,有的地方和部门过度依赖“一票否决”,设置内容越来越广、越来越多,否决的项目和指标层层加码,诸如教育科研、环境卫生、物价涨幅、城镇建设、税费征收、招商引资,有的甚至到报刊征订等,都纳入了“一票否决”范畴,几乎涵盖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广大基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据媒体披露,有的乡镇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责任状达几十份之多,甚至连重点工程的进度慢了都可能被“一票否决”。“一票否决”是柄“双刃剑”,正确使用可收成效,过度使用可遗积弊。如果基层长期被一票否决“碾压”,在应付不过来时,就有可能弄虚作假,搞一些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淡化、弱化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如果“一票否决”的事项太多,也势必影响制度的刚性,其分量、效用就可能逐渐淡化。

“一票否决”需要有正确的打开方式。其指向应当集中在事关全局和长远、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工作上,尤其是影响国计民生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工作。“一票否决”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应当严格控制,数量不一定多,但出台一定要谨慎,使用一定要科学正确,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别妄想用“一票否决”解决所有事,各地各部门应当对列入“一票否决”的项目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真正做到既看统计数据,又看实际实效;既重增长速度,又重发展质量。对于一些主管部门,其职责既是管理也有服务,不能一味强调“一票否决”而淡化服务意识,更不能只图自己省事,而对基层强行施压。而从长远看,用完备的法治逐步取代行政命令下的“一票否决”,让政府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是根本。对于干部的考核,也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从而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实效。

在“基层减负年”中,更应当严控“一票否决”,正确使用“一票否决”,从而真正给基层干部既减了负,又提了速。

文/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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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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