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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日:性教育是否可以从七年级抓起

来源:红网 作者:都大伟 编辑:田德政 2019-03-25 23: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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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一日期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宣传,从而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而在众多安全教育中,最容易被忽视、被误解程度最深但又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性教育。(3月25日《中国公安报》)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媒体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报道多达数百起,且其中过半为熟人作案,作案者甚至包括亲戚和老师。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许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侵害时都选择了沉默,作案者的行为往往是被第三方发现并揭露的。由此可以推断,可能还有许多遭遇侵害的未成年人选择了缄口不言,媒体所披露曝光的案例并非全部。

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受害者沉默的原因已经作出了各种解释,其中被提及最多的一点,就是“性教育的缺失”。因为性教育的缺失,许多中小学生不懂得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懂得跟年长异性相处时应有的界限,从而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性教育的重要性已是不言而喻,部分中小学也开始了开设相关课程、下发专门课本的试点工作。我们欣慰地看到,对性教育的讨论,正在从“能不能进行”向“何时进行”迈进。

如果就心理变化、认知思维、法律知识这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在七年级开展系统、全面、科学的性教育常识宣传,可能是一个合适的试点选择。

从心理变化来看,七年级学生大多为11—13岁,处于青春期的预临阶段、开始阶段或初期阶段。而从儿童期到青春期的过渡阶段甚至更早,未成年人的心理都会出现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可以用“矛盾”二字来概括——依赖与独立间的矛盾,闭锁与开放间的矛盾,勇敢与怯懦间的矛盾。因为做不到完全独立,未成年人无法就自己可能会遭受的性侵害作出有效预估;因为内心时常封闭,所以对自身受到的伤害难以启齿,而如果整个社会的舆论氛围都是“谈性色变”,那就加剧了未成年人的封闭;因为挣扎于勇敢与怯懦之间,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害时不敢采取公开的方式反抗或告知父母。尽管这三种心理变化早就出现,但未成年人对这三点真正自觉的认识,可能还是要到七年级经过相关学科学习后才能完成。只有拥有了这种自觉的认识,学生对性侵害现象才会做到更加深刻的理解,从而提高性教育学习的主动性。

从认知思维来看,进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会更加显现思维的独立性,对许多事物会有自己的判断和独到见解。如果性教育在小学开展,学生的认知思维达不到能够主动对此评判的独立程度,而在当前性教育相关教材缺乏的情况下,在小学阶段强行普及性教育,可能就会导致照本宣科,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七年级的学生已经初步形成对许多新事物的认知评判标准,通过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课堂学习,也能自觉认识到,自己的确拥有相当程度的评判标准,能够对所普及的性教育知识进行有效理解,且对这种有效理解的程度充满信心,这就是开展性教育的有利时机。

从法律知识看,七年级的学生从小学阶段对“品德与社会”学科的学习转向初中阶段对“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学习,开始掌握或了解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通过课堂学习也会认识到“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有效武器和坚强后盾”。如果同期开展性教育的学习,学生将会更好地将防范性侵害的知识与所学的法律知识、所培养的法律观念相结合,从而可以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当然,这仅仅是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而言——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让未成年人早早地了解性安全常识,家庭教育、社会宣传、政府监督,一个也不能缺位。而关于开展性教育的年龄,也可能会有其他更好的视角来论证。但无论如何,必须要及时把性教育提升到同其他各方面安全教育平等的高度,唯有如此,“房思琪”式的悲剧,才会更少地重演。

文/都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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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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