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连发两起林地火灾,原因均系当事人上坟时焚香或燃放烟花炮。当晚,灵石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两名违法行为人均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4月5日中国新闻网)
无独有偶。3月26日,商洛柞水县一女子上坟烧纸时,大风将火纸吹到坟边,引燃周围杂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这仅仅是被媒体披露的因上坟烧纸而导致的火灾事件,那些没有被披露的还不知有多少。
上坟引发火灾有其客观原因。在乡间,先人坟地一般都在荒郊野外,有的位于山林地带,而清明时节,正是干枯的荒草随风摇摆的时刻,又加上多日无雨,天干物燥,一旦遇到火星,极有可能引发火灾。而上坟烧纸、烧纸扎甚至燃放鞭炮偏偏是许多地方的祭奠习俗,当火星遇上干枯的荒草,当荒草连接着大片森林,能不出问题吗?尽管清明期间,林业、公安、民政等部门不断提醒人们注意防火,但是不可避免地,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火灾事故,只不过有的年景发生的次数多,有的年景发生的次数少罢了。
要彻底避免因上坟而导致火灾发生,还是要做足前期工作,防患于未“燃”。比如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教育人们采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尽量不要烧纸、烧纸扎、放鞭炮。考虑到烧纸已经成为人们(尤其是农民)的传统习俗,可以允许适当烧纸,不过要警示人们在烧纸之前,一定要铲除周边的杂草,等清理出一片开阔地,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再焚烧不迟。可以通过乡村喇叭广播的方式,在清明节前几天就做足宣传工作,力争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此外,对于因上坟而引发火灾的责任人,要严厉处罚,令其付出沉重代价。这样可以树立“反面教材”,警示人们莫步其后尘。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传统的祭祀方式。不断推广植树纪念、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文明祭扫方式,通过献一束花、读一篇祭文等方式来表达缅怀之情。古人云: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节理应清洁明静,神清气爽,而非浓烟滚滚、烟雾缭绕。倘若因焚烧冥物而引发山林大火,不仅当事人受到制裁,还会给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不可不引起足够重视。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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