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驻马店,某高中班干部罚款违纪同学,作班费给成绩好同学买书。班主任称,这是班干部为了便于管理进行的适当性惩罚。15日学生称,校方介入后,罚款改为写检讨。(4月15日澎湃新闻网)
班干部罚“违纪”同学,这一做法至少犯了三个错误:
一是管理班级是班主任职责所在,班主任不能做“甩手掌柜”。而班干部本身也是普通学生,只能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不能大包大揽,越俎代庖。视频中有学生吐槽:班上有学生上课迟到、睡觉、讲话或不按时交作业,都会被记下名字,晚上当众宣布,并交罚款。作为一名教师,笔者感到纳闷的是,这个班级的班主任干什么去了?学生犯了错误,班主任不出面处理,直接由班干部罚款处理,这样的班主任做得是不是太轻松了?老实说,如果该学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这个班主任显然是不称职的,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从一个侧面也说明该校的学校管理是何等的混乱无序!
二是罚款不但涉嫌违法,也不是教育学生的正确方式。作为班主任,没有谁不懂得这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但是现实生活中,老师教育学生时不能打不能骂,稍微说重一点都有可能引发矛盾,如何恰到好处地教育学生,考验的是为人师者的教育智慧。最近,南京师范大学一老师因为在南京艺术学院的课堂上用“站街的”辱骂学生被校方停课调查,就是典型事例,但这绝不意味着犯错罚款就具备正当性。尽管罚款对一个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其威慑力量肯定超过班主任的口头教育,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的班主任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班干部更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毋庸置疑,这个班的班干部对违纪同学罚款,是班主任默认或批准的,但是以罚款代替教育,是用违规办法处理“违纪”学生。
三是罚款作班费给成绩好学生买书,起不到任何教育作用。罚“违纪”同学,看起来所罚的款没有被班主任或班干部私吞,但是用一部分同学的罚款去买书“奖励”另一部分同学,看似奖罚分明,但无法保证被罚的学生心服口服,被奖励的同学也无法心安理得。因为稍不留神,下一个被罚的就是你自己。该班班主任接受采访时声称这是班干部为了便于管理进行的适当性惩罚,但是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做法只会让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更紧张,处罚过多过滥还会激化班级矛盾。
尽管校方介入调查后罚款改为写检讨,但笔者以为校方还应当追究班主任失职渎职责任,并以此为案例,引导全校老师爱岗敬业,狠抓班风学风建设,对经常性反复性“违纪”学生,更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他们改正错误,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文/维扬书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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