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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家长不能缺位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小峰 编辑:张瑜 2019-05-31 1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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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某小学四年级某班的学生家长联名请求学校劝退一名学生,原因是该生从一年级就开始打同学,全班47名同学中有45名被他打过。学校表示已成立工作组,正在进行处理。涉事学生家长称孩子只是沟通方式不同,是孩子们之间的“磕磕碰碰”,并拒绝带孩子到医院检查。(5月29日《长沙晚报》)

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指导意见》中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深圳某小学这位几乎打遍全班的学生,其行为基本属于校园欺凌无疑。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事件,因为是发生在校园或者校园周边,学校往往成为了被问责的主体,出了问题,媒体与社会就都会盯住学校不放。实事求是地说,校园欺凌屡禁不止,学校确实要承担一部分管理责任。但是,学校自己也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一方面,任何一起校园欺凌事件都会使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冲击;另一方面,在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学校并不具备校园欺凌惩治的权力,对于校园欺凌的稍微处理不慎,就会引起更大的麻烦。因此,校园欺凌的解决不力,不能只归结于学校管理问题,还必须从孩子教育的根源——家庭这里找到症结。

在教育这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中,最基础的教育都是通过家庭、特别是通过父母来完成的。因此,相比较学校,家庭尤其是父母对于孩子的影响作用更大。家长要对于孩子道德成长和人格发育负主要责任,他们不仅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道德品格教育,还要言传身教,并多和孩子沟通,灌输为人处世方面的正能量。父母素质低下、道德败坏、过于溺爱、父母不和等等,都是影响孩子具有暴力倾向甚至心理扭曲的重要因素。

深圳这个学生的家长,在处理自己孩子打遍全班同学的问题上,就明显不负责任,既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孩子有校园欺凌行为,及时对其纠正,而且还为其袒护辩解;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孩子有心理问题,需要及时就医。可想而知,这个家长的家庭教育方式将来会严重误导自己的孩子,孩子未来的人生弄不好就会走上歧途。

惩治校园欺凌,家长不能缺位。除了在家庭教育中加强和谐人际关系的引导规范,家长也要主动支持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遇到自己的孩子有暴力的行为或者倾向,不推诿回避,正视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另外,家长还要清楚自己发生校园欺凌时,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强调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文/朱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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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小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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