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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不应让患者“自我代谢”

来源:红网 作者:​杨媛云 编辑:田德政 2019-06-02 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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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炎症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接受输液的时候,她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的。姚先生立马拨打了医院沟通办公室的电话,把情况反映给了医院的工作人员。直到5月31日医院才答复,而答复是医院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6月1日,医院总值班负责人确认输液存在失误,并称药物可以代谢。(6月2日 澎湃新闻)

医院本是治疗病人的场所,医疗活动是非常严肃和严谨的行为,关乎个人的生命安全问题。输错针水的事故本不应该发生,而医院在失误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后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承认错误而不是不做任何处理,让患者像药物一样“自我代谢”。

医院输错针水的行为本就出现了失误。按照规定,静脉输液前应做好输液前核对工作,认真核对药物,检查药瓶后,还应将药瓶携带床边,核对床号、姓名、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患者为了治病到医院就医,在接受治疗时,医院将写着别人名字的针水瓶中的针水输入了患者体内,输错药水说明相关医疗人员未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将不合格的液体输入患者体内,这不禁让人质疑医院的专业性。

其次,医院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十分不合理。在出现了医疗过错后,医院应该及时处理,为患者检查身体以免不合格的药物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涉事医院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在出现了失误后不但不向患者及家属道歉,反而表示不做任何处理,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如何让其他患者安心到该医院就医?而在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医院才承认存在失误,这也让民众对其认错的态度打上了一个问号。

后续处理方式也暴露了该医院的医疗责任问题。医院“不做任何处理、不负责”的说法无法让人信服,而过了一周以后才承认错误,也表明医院疏于对医疗人员的管理,缺乏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如果患者因输错药水出现不良反应,这将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医院本是救治病人的场所,可却因为医疗人员的失误给病人造成了伤害,这是不应该的。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医院必须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强化医疗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出现医疗安全事件后,要积极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不能让患者像药物一样“自我代谢”。而患者及家属在发生了医疗安全事件后,应该及时维权,不能让过错发酵成为医疗事故,危害生命。

文/杨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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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媛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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