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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霸办班”不必反应过度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田德政 2019-07-04 16: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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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某中学文科重点班的应届毕业生近日联手打出“暑期精品课程”招生广告,在社会上引发争议。这份在网上流传的招生广告称,“师资优质有保障。”“高考成绩优异,数名同学考取清北人复等优秀高等学府(预录取),更有泉州市文科总分第一名加盟。”“学习方法系统成熟,向即将步入高中或是已进入高中学习却不得要领的同学们分享宝贵学习经验。”(7月3日《中国青年报》)

看到此消息,笔者的第一反应是:可敬可佩。一来,小小年纪就有此胆识,有此闯劲,十分难得。二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仅仅跨出中学校门的毛孩子就有这样的经营意识和经营头脑,将来搏击商海一定游刃有余。因为那种不可谓少的“高分低能”现象曾让多少人扼腕叹息。

事实上,也有家长认为,孩子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学霸”,机会难得。这说明什么呢?这部分家长对“学霸”集体办班收费是认可的,自己的孩子与这些多少带点神秘感的“学霸”通过补习近距离地接触一下,肯定会获益多多。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早有这样的认知:年龄相仿,相互交流更方便、更容易,效果可能比上那些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更好。

就市场法则而言,此种情形均是在自愿基础上发生的,其中并无虚假或欺诈之状况,应该视作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既如此,“学霸”们挣一点辛苦费从情理上讲也是应该的。但从网上的议论看,批评之声占大多数。其实,人们对此不必过度反应,更不必一味上纲上线,甚至横加指责。正如那位王姓女生所言:因为学弟学妹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才想到去分享经验。至于收费的原因,是“想利用暑假挣点生活费,也算自食其力吧。”

《民办教育促进法》确有规定,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开办教育培训机构,首先都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办学资格后方可向社会招生。问题在于,“学霸”们利用暑期联手办个补习班,与那些长期以来存在于社会的教育培训机构恐怕不能完全画等号。人们不妨想想多年来形成的经久不衰的家教市场,主力军还不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有手续吗,有教师资格证吗?这次,“学霸”只不过是把辅导学生的地点没有设在学生家里,而是放在某个集中的场所;只不过不再是一对一的辅导,而是“小群体”式的辅导。

如果说有什么问题,恐怕主要是堂而皇之地在网上打起了广告,使集体办班收费从表象看沦为纯粹的商业赚钱行为,这当然就与相关法规相悖。这一点,不仅应该引起“学霸”们的足够重视,而且要从认知深处汲取教训,增强依据法规办事的意识。目前,最好、最实际的办法当然是,与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最终既与学弟学妹们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发挥了自己在学习方面的优势,又做到了在法规的框架下行事。

“学霸”们还十分年轻,在未步入社会之前,其集体办班收费行为就算是出了点偏差和问题,社会也应以包容宽厚的态度待之,那种过度反应、横加指责并不可取。

文/姚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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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村社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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