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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单”行为频发源于违法成本太低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2019-07-05 16: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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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湖南永州的消费者周先生向记者投诉称。周先生所说的“砍单”,是指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取消了订单。(7月4日《工人日报》)

周先生网上看到鸿星尔克在搞推销活动,其活动方案中有“每满21元减20元”的规定,就买了14双鞋,花了200多元。但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不久之后,订单竟然被鸿星尔克单方面取消了。

知情人士透露,此事件是因鸿星尔克运营人员错将“满21元减20元”设置为“每满21元减20元”,所以商家感觉吃了亏,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以价格异常为理由,单方面取消了订单。

依据《电子商务法》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显然,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已经违背《电子商务法》,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按理说,运营人员错将“满21元减20元”设置为“每满21元减20元”,是商家自身的过错,并非消费者的错误,商家即便吃亏,也该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兑现承诺,将商品邮寄给消费者而不是偷偷取消订单。

实际上,近些年来,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其理由也是五花八门,诸如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等,都能成为取消订单的理由。

而取消订单的根本原因,除了商家感觉自己吃亏,将取消订单视为“吃后悔药”之外,还有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那就是:不择手段地收集消费者信息。具体来讲,就是故意利用虚假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前来下订单,消费者一旦下了订单,那么他们的信息也就被商家收集起来。接着,商家再以各种理由取消订单。如此一来,商家既营造了销售热潮,赚取了流量,又收集到消费者信息,还因为取消了订单,并未因打折促销而造成经济损失,可谓一举多得。

商家之所以有恃无恐,敢于单方面“砍单”,主要原因还是违规违法成本低,不足以引发惊醒与约束。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都有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但是“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消费者不较真儿,商家很少受到惩罚。

这就提醒监管部门,不能仅仅依靠消费者投诉,还要通过深入调查、暗访、抽查等方式,主动发现电商平台经营者存在的“砍单”行为。当然消费者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商家单方面“砍单”情形,要积极举报,绝不姑息。倘若“砍单”一次,商家就受罚一次且劳神一次,那么,商家就不敢轻易单方面取消订单。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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