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六种忤逆不孝行为的通告,引发网友关注。旬阳县委政法委称,制定通告的初衷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的不良风气。有律师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都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扶助义务可以说是忤逆不孝。
按理说,既然忤逆不孝行为涉嫌违法,那么对于不孝行为予以“依法打击”,应该说是“没毛病”,但为什么还会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呢?
其实原因并不复杂。长期以来,人们将是否孝敬父母,仅仅置于道德层面来理解,很少想到不孝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又加之不赡养父母的行为属于自诉案件,而老年人为了顾及孩子脸面,很少到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久而久之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就形成了“是否赡养父母仅仅属于道德问题”的“共识”。也因此,面对“依法打击不孝”的言词,许多人既感到突兀,也感到法律之手“伸得太长了”。
正因为认为赡养父母仅仅属于道德问题,才造成一些年轻人忤逆不孝的行为时常上演:自己居住新楼房,却将老人赶往旧房危房中居住;不仅不给老人赡养费,还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姊妹兄弟不少但互相推诿,导致赡养责任落空,老人生活陷入困境;子女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曾几何时,“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竟然成为女方择偶的标准之一,尽管其中不无夸张成分,但也充分反映出一些年轻人将老年人视为累赘、包袱的心思十分严重,这样的子女肯定不会孝顺。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条件之一,必须力促到位。而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赖道德谴责,还应该依靠法律撑腰。尤其是在“赡养父母属于家务事”“父母顾及孩子脸面极少上诉”的语境之下,政府等部门更应该出台举措,主动介入“家庭私事”,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陕西旬阳发布的通告显示了步步深入的特点,可操作性也比较强。这种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方式,打破了长期以来仅仅将赡养父母当做道德问题看待的思路,对人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作用是巨大的。同时也避免了老年人因顾及年轻人脸面而不好意思上诉以及不知如何上诉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依法打击不孝”不仅没毛病,还值得推广。
当然,孝顺父母,理应是一种发自肺腑的自愿行为,依靠法律促使,好像违背了“孝由心生”的惯常思维,所以,在法律全力支持的基础上,也不要忘了进行道德建设与思想教育。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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