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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不能“只听说过,没拿过”

来源:红网 作者:建兵 编辑:陈乘 2019-07-20 21: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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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7月以来,全国多地进入“烧烤模式”,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40℃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出台措施,重申高温津贴应发放到位。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行业和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仍不到位,有劳动者反映“听说过、没拿过”。

每年夏季,“高温费”都成了劳动者们心中的痛。虽说国家及各省市一再下发文件,为劳动者争取福利。有关部门虽然对“高温费”的发放有一定的规定,但由于措辞比较含糊,加上强制性不够,因而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35℃以上高温天气,是一天的平均温度,还是最高温度?有些工作一会儿在室内,一会儿在室外,那这个怎么算?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标准,也没有明确。

由于政策含糊不清,执行起来也就十分困难。有的企业通过增加通风设备、错开作业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等措施来变相逃避“高温费”的发放。譬如:有的白天让工人休息,早晚或者夜间作业等。工作量还是这么多,但省了一笔“高温费”。再加上对劳动者反映的个别企业少发或拒发“高温费”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由于取证难等问题,往往无可奈何,大多是不了了之。高温费,发不发?发多少?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老板的“心情”。借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比喻,高温费,发的不是钱,而是“业界良心”。原本一份清凉的问候却寒了不知多少工人的心。

日前,媒体援引的一项调查显示,11000余名受访打工者中,65%声称从未收到过高温津贴。之所以拿不到,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并不敢向领导要。这说明,尽管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了很多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但一些企业还是不当一回事。企业不发如何监督,员工投诉丢掉工作怎么办?由于“高温费”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劳动部门很难处理,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解决。另外,即使真的处罚,工地或者快递公司都有几十上百号人,高温费一赖就是好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劳动部门最多只能罚2万元,可以“省”下大笔的钱。这样的老赖,如何应对?

工人享受“高温费”,是法律法规给予的权力。要解决“高温费”的发放问题,不能寄希望于企业主的良心,也不能由工人自己争取,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要有作为、敢作为、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应该对“高温费”的发放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细则,只有完善了各项“高温福利”,才能让高温津贴不再有模糊空间。譬如:各省市应该明确从事户外作业的工人,每年拿几个月,每月拿多少的高温费。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从而使执法部门比较好执法,执法起来也就比较容易。,同时,引入信用评价、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推动高温津贴发放到位。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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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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