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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也应有权利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张金磊 编辑:陈乘 2019-09-28 18: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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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女生在网上发声,表示自己很难受,希望网友不要再随意修改和传播自己的照片,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相关话题也迅速登上了热搜榜。事情的起因是该女孩的自拍照无意间被发布到网上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照片被部分网友修改并进行二次传播,甚至还被某网络修图班当作学习练手的素材。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P图、制作表情包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众多网友进行娱乐的一种方式。但未经当事人许可随意修改和传播他人照片,既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就一张人像照片来说,在一般情况下照片的创作者即摄影师等享有保护自己作品不被修改、复制、使用与传播的著作权,人像照片的被摄者拥有保护自己肖像不被损坏和不被他人使用的肖像权,所以合法使用传播他人人像作品需要同时获得这两个权利主体的许可。在此事件中,女孩的自拍被用作修图班的素材被人随意修改,并且女孩明确表示这种行为使得自己受到了心理上的伤害,这显然已经侵犯了女孩的合法权利。

未经他人许可随意改编翻唱他人歌曲,使用他人的图片、字体……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诸如此类的网络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就在今年8月份,Papitube旗下某博主因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原创歌曲被告上法庭,这个被称为“国内MCN第一案”的事件敲响了自媒体行业的警钟,自媒体行业规范开始完善。

作为一名网民,我们的匿名性、数量多、分布广、存在感低、影响小并不是代表着我们可以不用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更不是保护我们可以随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屏障。网络不是法外空间,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意识,既要注重保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合法权利。但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并不是“先发帖,侵权后删帖”这种“亡羊补牢”式补救,而是要我们在行动前有意识地进行审视,审视我们的行为可能对他人带来的影响,审视我们的行为是否有损害到他人的权益,避免将自己的娱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只有人人树立这种健康的权利意识,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避免下一个在网络上发声的是我们自己。

来源:红网

作者:张金磊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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