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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新规扎紧制度之笼

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刘艳秋 2019-10-09 1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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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7月份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规范中央级差旅费管理之后,近期,广东、河南、辽宁、天津、贵州、山东、陕西、福建、江西等多地陆续出台了差旅费管理新规。(10月9日《经济日报》)

各地新规在收费交费标准上,与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基本一致,即: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出差人员自行解决就餐和市内交通,接待单位若协助安排,出差人员得交纳费用,这是此前就有的明文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收和交规范性不够等问题。此番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及多地出台新规,进一步明确了收交标准、财务管理方式等,以确保这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各省在出台差旅费新规同时,也要求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确保同步规范。目前,新规逐级拓展、加速落地的趋势已经形成。差旅费管理新规,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让差旅费管理新规充分落地,一方面,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出台差旅费管理新规,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务实举措。新规既让出差人员避免了不必要的应酬,又让接待方减少了负担,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要打破惯性思维,加强法治理念,出差人员和接待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到不交不收相关费用,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另一方面,要多方联动。各方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出差人员要么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要么自觉按规定和标准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协助安排费用;接待单位要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拒收。同时,完善执行和检查程序,发现有违反差旅费管理新规的人和事,及时查处和通报曝光,确保政策落在实处。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新规,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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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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