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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不妨拿出“禁鞭”的魄力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田德政 2019-11-03 13: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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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将被罚款、带狗乘电梯避开使用高峰期……1日起,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多地也陆续出台养狗新政,提高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养犬人“立规矩”。(11月1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城区狗的数量的增加,狗患也在城区不断增加,对于恶狗伤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狗的主人首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部门也存在着一定的监管责任。且不说狗传播疾病,尤其是传播狂犬病,死亡率高得吓人;半夜狂叫,搅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招摇过市随地大便,严重影响市容卫生;虐待或遗弃犬只,刺激善良的人们的神经,狗占人座,破坏社会规则,等等。这个意义上,多个城市与时俱进出台养犬新政,给养犬人“立规矩”,强化城市管理与执法部门乃至喜欢养犬的市民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实有必要。

应该看到,为了约束不文明养犬行为,破解城市养犬难题,之前,各大城市都采取了不少措施,如海口、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先后出台政策,禁养烈性犬,常州市政府还出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由12个部门共同管理养狗工作,同时规定城区每户限养一只狗,且对狗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但由于或规定不够严密,监管空隙过大;或由于不具可操作性,或管理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引发市民争议。从而让这些养犬规定要么沦为一纸空文,要么成为民间笑谈。

而盘点此次各城市出台的养犬新证,最明显的变化或进步是,各城市都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罚力度。遛狗不牵绳、违规养犬都将面临罚款。其次是,明确了执法主体,避免了过去多部门管理、相互扯皮的现象。如,《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用犬绳牵领,或者未遵守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而根据太原的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外出不束牵引带或者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五十元罚款。银川的政策则明确,对于遛狗不牵绳的行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此外,遗弃、虐待犬只也要被追责。

我不否认狗是有灵性的,养狗也容易养出感情来,有些孤寡老人也需要狗陪伴。但既然狗患成灾并已成了公害,就要坚决地管和禁,毫不手软。而只要措施得力,态度坚决,总能禁得住、禁得了。放鞭炮的历史可谓久矣,各城市禁令一下,加上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配合宣传,公安、城管严格执法,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不是颇有成效么?对狗,当然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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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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