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我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现在更是),但凡发现图书馆我久久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刚解放时出版的,我就通通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的价格赔偿”。看到这番言论,我想大多数人都“惊”了!这篇微博大V@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在微博上的发帖内容,打着“精致利己”的旗号,为自己滑坡的道德穿上了圣衣。(11月28日 央视新闻)
11月26日,他再次发表声明,其在18年前花了10元的价格把这些古书“据为己有”,已经是合理的价格。当网友回应,图书馆的赔付契约设置是为读书之人不小心遗失而制定的,这种恶意占取书籍的赔付,是赔付了自己的人格时。这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又为自己滑坡的道德戴上了一顶皇冠——契约精神。
但是,有律师认为,尽管图书馆“借”书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并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从事件本身分析,学生“薅图书馆羊毛”应该是图书馆管理存在漏洞。可是,图书馆并不是盈利机构,图书馆是给广大追求提高学识的学子带来福利的机构,是专门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的机构,图书馆的图书则是一种公共资源。这种以精致的利己主义为借口,以契约精神为托辞的行为,在自以为的底线之内肆意妄为,无疑是在钻制度的空子,打着遵守规则的旗号去违反规则。
原本以为鲁迅《孔乙己》中的“窃书不为偷”是一种荒诞幽默,没想到现实中的奇葩更让人猝不及防。这种钻制度空子还洋洋得意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制度本身,也增加了社会的信任成本。管理不能面面俱到,人的行为更多还是靠道德和良知来约束,没有违法并不代表没有违背道德。如果所有人都去发现规则中的漏洞并恶意使用,那么社会秩序该何去何从。
该大V在媒介平台上大肆炫耀自己占便宜伎俩的同时,也为自己道德的败坏和人格的低劣打上了“高光”。“精致”这个褒义色彩的词汇是他虚伪的保护色,脱掉外衣,他只是个自私的利己主义者。这不是管理的漏洞,而是一个大学生以“利己主义”为由的道德漏洞。一个社会的秩序可能是规则与法律建立起来的,但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一定是以诚实守信,公序良俗为基石的。
很多人提出,需要调整图书馆管理制度来预防此类薅羊毛事件再发生。 管理制度有漏洞,要修改完善,但完善管理制度总得有一个过程,在没有完善之前,我们不妨先弥补道德漏洞。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仅止于遵守规则的底线,而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道德水准。况且,管理永远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道德出现漏洞,单纯的靠规则来维护规则,文明的水位只会越来越低。
文/李霞霞(长安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霞霞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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