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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不负责”是霸王行径更是懒政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廖卫芳 编辑:张瑜 2019-12-10 18: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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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储户300元存款误存为49000元,要求储户归还时遭拒,银行方面将该储户告上法庭。12月5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法院清水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认定客户属不当得利应退还。此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但在实际中只约定储户却不进行自我约束,属于霸王条款。(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其实,只要细心观察,类似这种“概不负责”的小牌子,在许多单位、部门的窗口服务的柜台上都能看见,比如:银行里的窗口柜台上就有“当面清点,离柜概不负责”,一些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柜台前就有“证件遗失概不负责”,酒店门口也设有“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等等。

表面上看,这些窗口服务部门在柜台上或大门口摆放一块小小的“概不负责”的牌子,是一种提醒服务,但实际上,这明显是在推卸责任。可以说,这既是一种“霸王行径”,也是一种“懒政行为”。

按说,作为窗口服务部门,理应要有服务意识,即使前来办事的人员因一时疏忽而把证照等遗忘在柜台上了,那么办事人员就应该及时妥善地为他们保管好,并做到及时归还,而切不可以一句“概不负责”就一推了之,不管不问了。殊不知,这种做法,既有损窗口服务部门的形象,而且也对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大打折扣”。久而久之,群众就极有可能对窗口部门形成一种“不作为”的定势思维。可见,“概不负责”应尽量少用或不用。

其实,一块“概不负责”的小牌子,它也是一块“民心”牌。如果使用不当,就有可能让人“感冒”或“不爽”。因此,笔者以为,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或部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妨多些服务意识,少些推卸和扯皮,多些责任意识,少些“概不负责”,从而用“真心”赢得广大群众的“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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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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