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进入紧要关头,为了激励抗疫一线医护工作者斗志,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已有23个省、市出台优待政策,从职称评聘、津贴发放、职务晋升、小孩入园入学、疗养待遇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2月14日 《人民日报》)
梳理这些优待政策可以发现,各地出台的措施,优待力度各异。如: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职称晋升的优待条件,有的规定:“在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有的明确,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未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获市级、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根据相关规定,医护人员的中级和初级专业职称,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而副高级以上职称,可以通过申报评定。上述优待政策,显然是针对已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备申报副高级职称条件的医护人员。换句话说,不具备申报副高职称的中级、初级医护人员,不能享受职称评聘优待,即使获得上级表彰,也只能望而兴叹。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护人员响应党中央号召,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顾大家,迎难而上,奋战在抗疫最前线,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特别是2.5万余名支援湖北的全国各地医护人员,义无反顾,奔向最凶险的疫区,成为最美“逆行者”。事实上,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绝大部分只有中级或初级职称,大多不具备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资格,是抗击疫情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无法享受优待政策,是“厚此薄彼”,有失公允。
有人或许认为,涉及政策权限,有关部门无权免除中级、初级医护人员考试规定。但是,各地主管部门的政策操作空间并不小,如:可以征得上级同意,出台覆盖面更广的优待政策;或直接对抗疫一线的中级、初级医护人员,普遍调升工资一级;或明确政策可长期有效,待这些医护人员具备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同等享受上述优待政策;或给予所有医护人员一次破格晋升职称的机会,等等。
据了解,截至2月11日24时,已有1716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有6人不幸死亡。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勇于奉献、敢于牺牲的精神,感动中国,值得铭记。有关部门制定优待政策时,务必周全考虑,不能“厚此薄彼”,令部分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流汗、流血却寒了心。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